一、开发商违约该找谁赔偿
若房地产开发商出现违约行为,该违约责任应根据商品房销售合约中的相关条款进行赔偿。
对于违约赔偿这一事项,双方当事人可于签订合同时以协商方式明确具体的违约金金额或商定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
若合约中并未对此做出具体说明或协商结果,那么关于违约金的数额或损失赔偿额将依据以下制定的参照标准加以确定:
首先,针对逾期支付购房款项的情况,可参照未支付购房款总和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所规定的各大金融机构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比例来计算。
其次,对于逾期交付商品房的情况,则从推迟交付使用房屋时开始,参照相关主管部门公布或由具备专业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测量确定出当地同类房屋租金的标准来评定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二、开发商一房两卖怎么办
开发商一房两卖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交付房屋;
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以及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开发商违约该找谁赔偿”,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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