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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房子所有权属于哪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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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6 · 1306人看过
导读:在房屋“一屋两售”纠纷中,所有权归属通常取决于:1. 已完成过户登记的买受人优先;2. 若未过户但已预告登记,则预告登记方拥有权;3. 若均未办理相关手续且无实质使用,支付房款并明确接受产权者可能优先。
一房二卖房子所有权属于哪一方

一、一房二卖房子所有权属于哪一方

关于一房二卖的情形下,应当将房产判给哪一方?在其中一方已经完成了房产过户程序,而另外一方尚未完成这个步骤的情况下,房屋将被认定为前一个进行过过户程序的购买者所拥有;如果两个购买者均未在法律上完成相关的不动产转让手续,也还未实现房屋交割,那么规定房屋的产权应当归已经完成预告登记手续的那一方所享有;假如两位购户都未进行过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和平行交易的预告登记手续,而且也未能到达实际占有争议房屋这一步,按照规定,本房屋将被判定为最先支付全部房屋款项的那位购户所拥有。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一房二卖对开发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有一房二卖情形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其解决方式为,在合同都具有效力的情况下,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的,就有此房屋的拥有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一房二卖房子所有权属于哪一方”,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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