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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盗公共物品怎么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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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3 · 1508人看过
导读:偷盗公共物品的处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处理,如果是行为人实施的盗窃行为属于一般的盗窃行为,并且涉及到的数额达到1000元的,此时会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是实施的特殊的盗窃行为,此时无论涉及到的数额为多少,都会被定罪量刑。更多关于偷盗公共物品怎么处罚的的问题,可以从下方文章中了解。
偷盗公共物品怎么处罚的

一、偷盗公共物品怎么处罚

偷窃公共用品如果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算盗窃罪。构成盗窃罪,一般应当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3、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三、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

2、客观要件

盗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2)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3)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4)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5)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3、主体要件

盗窃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

盗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偷盗公共物品罪量刑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行为人实施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的,此时只有达到法定的立案标准的时候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偷盗公共物品怎么处罚的,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希望本篇文章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刻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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