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5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盗窃案与盗伐林木的界分是如何的

盗窃案与盗伐林木的界分是如何的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3.03.19 · 1855人看过
导读: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盗窃案与盗伐林木的界分是如何的相关的法律规定。
盗窃案与盗伐林木的界分是如何的

关于盗窃案与盗伐林木的界分是如何的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盗窃案与盗伐林木的界分是如何的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盗伐林木罪盗窃罪的区别主要有两点:盗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为“林木”,如果盗伐的仅仅是他人村前或者屋后零星的树木,数额较大的按照盗窃罪定罪处罚;设立盗伐林木罪的目的是为了惩戒破坏环境的不法分子,强调的是“盗伐”,如果仅仅是盗窃他人已经伐倒的树木、数额较大,则会构成盗窃罪而非盗伐林木罪。

二、关于盗伐林木犯罪的既遂问题

实践中经常出现树木被伐倒后还未运走,即被有关部门发现,此时就盗伐林木犯罪犯罪形态产生争议。一种观点认为林木未被及时运离现场,构成犯罪未遂。认为此种情行已构成犯罪既遂。森林和林木具有普通财产犯罪的特征,由于我国森林资源相对稀缺的现实情况,且正在生长中的林木不同于一般财产,其价值在生长过程中只是一种可期待的价值,而森林资源作为一种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应受到国家法律的特殊保护,因此我国《刑法》把盗伐林木罪划归在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其目的就是为了保护环境资源。盗伐林木对国家森林资源和环境资源的造成破坏,因此,林木所有权的内容已为法律的特别规定所吸收。那么此罪侵犯的直接客体就应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制度,行为人只要处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实施了盗伐行为把树伐倒,就使国家的森林资源和环境资源以及国家对此的管理制度遭到破坏,无论其是否把被砍伐的树木运离砍伐现场,均构成盗伐林木罪既遂。

盗伐林木罪的行为对象是森林或其他林木,其中的森林是指大面积的原始森林和人造林,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特种用途林;其他林木是指小面积的树林和零星树木,不包括农民房前屋后所有的零星树木。盗伐林木罪中的“盗伐”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即脱离林业部门的监管擅自砍伐,并不要求以秘密的形式砍伐。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盗窃案与盗伐林木的界分是如何的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

有法律问题?徐州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看完仍有疑问?想要更详细的答案?
更快速 更准确 更全面

更多#刑事犯罪辩护相关

  • 2022.10.30 399次阅读
  • 盗伐林木罪是盗窃罪的特别犯罪,盗窃罪是兜底罪名。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2021.01.06 884次阅读
  • 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本罪与盗伐林木罪在客观上有区别,滥伐林木行为以违反森林为前提,客观行为包括有采代许可证而不按照其规定要求的采伐行为,以及无证任意采伐具有所有权的采伐森林或林木的行为;而盗伐林木行为则纯属是无采伐许可证的采伐行为,行为人是在林木所有人,盗伐林木行为本身具有非法占有林木的性质。
    2022.11.09 1436次阅读
  • 2021.03.31 467次阅读
  •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对养父母没有赡养义务。根据法律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但是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2023.01.10 1361次阅读
  • 1、主观方面不同。盗伐林木罪只能出于直接故意;而滥伐林木罪既可以出于直接故意,也可以出于间接故意。2、犯罪主体不同。作为盗伐林木罪的主体,必须是林木所有者以外的自然人或单位;而滥伐林木罪的主体,既可以是林木所有者、承包经营管理者,其他自然人或单位。等等。
    2022.11.23 2259次阅读
  • 2022.11.03 368次阅读
  • 一、盗伐林木与盗窃的区别如下:1、侵犯的法益不同,前者是国家对森林和林木的管理制度和林木的所有权,后者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主体不同,前者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后者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3、对象不同,前者是正在生长的林木,后者是普通财物。
    2022.11.22 1098次阅读
  • 1、主观方面不同。盗伐林木罪只能出于直接故意;而滥伐林木罪既可以出于直接故意,也可以出于间接故意。2、犯罪主体不同。作为盗伐林木罪的主体,必须是林木所有者以外的自然人或单位;而滥伐林木罪的主体,既可以是林木所有者、承包经营管理者,其他自然人或单位。等等。
    2022.11.18 2016次阅读
  • 2021.03.30 430次阅读
  • 一、盗伐林木与盗窃的区别如下:1、侵犯的法益不同,前者是国家对森林和林木的管理制度和林木的所有权,后者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主体不同,前者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后者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3、对象不同,前者是正在生长的林木,后者是普通财物。
    2022.11.22 888次阅读
  • 盗伐林木罪与盗窃罪的区别主要有两点:盗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为“林木”,若盗伐的仅是他人村前或屋后的零星树木,数额较大的按照盗窃罪定罪处罚;设立盗伐林木罪是为了惩戒破坏环境的不法分子,强调“盗伐”,如果仅是盗窃他人已经伐倒的树木、数额较大,则会构成盗窃罪而非盗伐林木罪。
    2022.11.09 2069次阅读
  • 2022.06.26 341次阅读
  • 盗伐林木罪与盗窃罪的区别:(1)侵犯的法益不同,前者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后者是国家对森林和林木的管理制度和林木的所有权。(2)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后者由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3)对象不同:前者是普通财物,后者是正在生长的林木。
    2023.02.21 1471次阅读
  • 1、主观方面不同。盗伐林木罪只能出于直接故意;而滥伐林木罪既可以出于直接故意,也可以出于间接故意。2、犯罪主体不同。作为盗伐林木罪的主体,必须是林木所有者以外的自然人或单位;而滥伐林木罪的主体,既可以是林木所有者、承包经营管理者,其他自然人或单位。等等。
    2022.11.18 1883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犯罪辩护最新文章

  • 暴力催债犯什么罪?根据规定,暴力催债,如果催收手段不合法,则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罪、催收非法债务罪等罪。一旦涉嫌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可以按照《刑法》中的量刑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1574次阅读2023.03.24
  • 从刑法规定看,只要非法剥夺了他人的人身自由即构成非法拘禁罪。但时间过短、瞬间性的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难以被认定为犯罪。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关于非法拘禁罪该如何认定问题,下文中将进行详细解答。
    1294次阅读2023.03.24
  • 共同犯罪中能否成立犯罪中止?其实,共同犯罪也存在犯罪中止,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成立:1、共同犯罪的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和犯罪实行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行为已经实行终了犯罪结果尚未发生以前。2、全体共同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出于自己的意愿,停止可以进行下去的并能产生犯罪结果的的行为,可以成立犯罪中止。3、必须自动停止犯罪行为,并且有效的防止和阻碍犯罪结果的发生。
    1657次阅读2023.03.24
  • 暴力催债的罪名有哪些?根据规定,暴力催债,如果催收手段不合法,则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罪、催收非法债务罪等罪。一旦涉嫌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可以按照《刑法》中的量刑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1080次阅读2023.03.24
  •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入室盗窃报警有用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1251次阅读2023.03.24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解读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