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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在深圳可以办理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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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7502人看过
导读:如果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都达成一致,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就算不是深圳户籍也可以到深圳法院办理。这样就不用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办理。
外地户口在深圳可以办理离婚吗

只要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在深圳可以办理离婚。我国的离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方式,如果一方在外地的,也可以在当地法院办理离婚速裁,但要求必须在当地居住一年以上。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不能达成一致,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开庭后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如果夫妻双方对是否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中的任何一项达不成一致,那么只能选择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去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总的来说,夫妻就分配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都是自愿离婚的,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当然就算不是深圳户口,也可以到深圳法院办理离婚,目前,深圳市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等多个区人民法院已开放速裁庭。双方或其中一方在深圳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通过加急法院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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