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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羁押诉讼制度中规定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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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2483人看过
导读:非羁押诉讼的适用条件是犯罪嫌疑人是在校学生或者是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犯罪嫌疑人是残疾人、患有严重的疾病,嫌疑人具有法定从轻处罚的情节的,比如属于犯罪中止或者是共同犯罪案件当中的胁从犯,防卫过当或犯罪后投案自首等情形。
非羁押诉讼制度中规定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非羁押诉讼制度中规定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关于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实行非羁押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能保证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应当适用非羁押诉讼: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特殊群体

1、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或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3、盲人、聋哑人或身体不适合羁押的残疾人;

4、严重疾病患者;

5、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1、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过当的;

2、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的;

3、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胁从犯;

4、犯罪后自首立功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1、系初犯、偶犯,且主观恶性较小、积极退赃、有效控制损失或积极赔偿损失的;

2、涉嫌过失犯罪,有效控制损失、防止危害结果继续扩大的;

3、涉嫌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等案件,犯罪后主动向被害人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并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

第六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适用非羁押诉讼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二、非羁押诉讼的原则有哪些?

(一)所犯罪行经查证属实;

(二)未涉嫌其他重大犯罪;

(三)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

(四)其亲友、所在学校、社区、村民委员会等单位或组织具有监管、帮教条件;

(五)没有毁灭、伪造、转移、隐匿证据,干扰证人作证、串供或实施打击报复等行为;

(六)不予羁押不致引发其他社会危险。

非羁押诉讼是在刑事案件的整个诉讼过程中,均不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任何羁押强制性措施,基本上都是采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相关措施。在非羁押诉讼案件中,只是不对嫌疑人采取羁押强制措施,不代表嫌疑人不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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