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长是多久
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此外,若改变管辖,从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会有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需区分不同情形:
1.普通案件: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在1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15日。
2.认罪认罚速裁案件: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应在10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1年的,可延长至15日。
3.补充侦查情形:若需补充侦查,检察院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每次期限1个月,最多2次;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后,审查起诉期限重新计算。
综上,普通案件审查起诉最长期限为45日;速裁案件最长15日;经两次补充侦查的,审查起诉期限累计可达(1.5+1+1.5+1+1.5)=6.5个月(含补充侦查时间)。具体期限需结合案件复杂程度、是否认罪认罚及是否补充侦查等因素确定。
三、检察院审查起诉有没有可能不起诉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存在不起诉的可能,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法定情形:
1.法定不起诉(应当不起诉)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1款,若存在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经特赦免除刑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无告诉或撤回、嫌疑人死亡等法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情形,检察院必须作出不起诉决定。
2.酌定不起诉(可以不起诉)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犯罪情节轻微,依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如自首立功、防卫过当、从犯、犯罪中止等),检察院可裁量决定不起诉。
3.证据不足不起诉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75条第4款,经两次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如缺乏定罪关键证据、证据矛盾无法排除),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院应当不起诉。
4.附条件不起诉(针对未成年人)
对未成年人犯罪,可能判处1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且有悔罪表现的,检察院可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合格则终局不起诉。
综上,符合上述情形时,检察院可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具体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综合判断。
在了解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长是多久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如果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案件证据不足,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是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另外,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倘若你对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这些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具体案例还有疑问,想获得更精准的法律解答,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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