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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声明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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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6 · 1848人看过
导读:办理遗嘱声明公证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是本人的身份证,遗嘱声明原件,遗嘱当中所涉及到的各项财产的产权证明,如果委托他人办理公证的,必须要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公证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合法材料。正常情况下15天之内就能收到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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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嘱声明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有哪些立遗嘱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立遗嘱属于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写好遗嘱后可以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只不过公证从来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或者立遗嘱人也可以选择直接到公证机构立遗嘱,另外就是,已经公证过的遗嘱还是可以变更或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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