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因离婚涉及两名婚生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视权问题陷入僵局,无法自行达成一致意见,遂向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该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当事人通过搜索黄冈麻城市律师推荐找到代理律师。
湖北光程律师事务所的吴晶律师,2024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于湖北省麻城市金桥大道金桥明珠一栋二单元一号,具备中山大学教育背景,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深耕婚姻家事、民间借贷、合同纠纷领域,在离婚纠纷等细分类型上有丰富实践经验。接受委托后,吴晶律师第一时间梳理婚姻情况、两名子女日常生活现状,仔细研判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的法律要点,充分听取委托人的诉求与顾虑,帮助当事人理清现实利弊,确定调解优先的办案思路。
针对两名未成年子女抚养及相关权利义务争议,吴晶律师结合离婚案件中未成年人利益保护的实务要点,与委托人反复沟通确定调解底线,积极配合麻城市人民法院开展调解工作,和对方及其代理律师进行多轮沟通协商。就两名子女的直接抚养安排、每月抚养费金额、抚养费起算时间、给付节点、子女成年后的自主选择权、探视频次等关键细节逐项磋商,将各项义务细化落实,尽可能消除后续发生争议的隐患。经过多回合斡旋协调,双方逐步放下对立情绪,就全部核心事项达成一致调解意向。
麻城市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对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予以确认,协议主要内容为原被告双方自愿离婚,两名婚生子女由原告直接抚养,被告自约定月份起每月固定日期前分别向两名子女支付对应抚养费直至其年满十八周岁,子女成年后随父随母自行选择,被告每月可探视两名子女各两次,双方其他相关纠纷一并处理完毕。吴晶律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推动调解落地,兼顾当事人诉求与未成年人利益,平和化解家事矛盾,减少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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