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深耕刑事辩护及民商事纠纷领域多年的杨福律师全程承办,其自2019年正式执业以来,始终专注刑事辩护、民事侵权与商事纠纷处理,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件,积累了大量一线实务办案经验,尤其擅长从复杂的案件事实中精准把握争议焦点。
2022年7月31日至8月16日期间,被告人诸X在他人指使下,提供本人及丈夫名下五张银行卡,并以取现方式帮助转移资金,过卡流水达100万余元。经查明,罗X、黄X等人被电信网络诈骗的至少15万余元资金转入诸X提供的银行卡内。2024年4月,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诸X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在案件初期,诸X及家属自行尝试理清法律关系,但由于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在面对复杂的证据和法律条文时毫无头绪。而且他们难以准确把握“帮信罪”与“掩隐罪”中“明知”程度的差异,导致无法为诸X进行有效的辩护。
面对这种困境,杨福律师介入了此案。他首先对案件进行了细致的梳理,重新审查了所有证据,包括证人证言、银行交易流水、刑事判决书等。在这过程中,杨福律师发现现有证据仅能证实诸X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不足以证明其明知涉案款项系电信网络诈骗所得。
在本案办理全程中,杨福律师始终秉持严谨细致、务实高效的执业原则,摒弃模板化办案模式。他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条文和司法案例,确定了以“明知”程度为核心的辩护策略。他指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明知”内容是“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明知”内容是“明知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诸X仅概括知道资金“有问题”,符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件。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杨福律师的辩护意见,将罪名纠正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诸X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相较于原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刑期缩短了两个月,罚金减少了一千元,成功实现了罪名的降格认定和更轻的刑罚判决。
这起案件提醒我们,在刑事法律问题上,罪名的细微差别可能导致截然不同的判决结果。大众在遇到法律纠纷时,由于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很容易陷入维权误区。因此,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至关重要。像杨福律师这样专业、负责的律师,能够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准确把握案件核心,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辩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