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约定不明的情形可能被视作违约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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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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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专业律师
金无及律师
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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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1年
- 律所:云南凌云(大理)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329201511470792
- 擅长领域:损害赔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
- 咨询电话:15187253782
- 代表案例: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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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现执业于云南凌云(大理)律师事务所,金律师本着竭诚尽力维护委托人合法权利的原则,积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已办理案件当事人的好评。
金律师运用自己深厚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的当事人排忧解难,在执业过程中,深深的体会到:每一个案件无大小,每一个细节无大小,每一个案件都要当作自己的事情来做,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服务于当事人,才能获得当事人的满意。
执业理念:言必信、行必果。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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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合同中质量要求、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履行费用负担等约定不明的情形可能被视作违约。若质量要求不明,按相关标准履行,否则可能违约;价款等约定不明也需按规定确定,不按确定内容履行,就可能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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