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亚军律师(执业证号13205201610650634,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从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是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盈科江苏区域企业合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下面来看他经办的两个典型案例。
合同诈骗案辩护
2019年,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丁某犯合同诈骗罪、伪造公司印章罪。2017年12月,丁某在无购房能力的情况下,与高某夫妇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部分款项过户房产后,未办贷款而是将房产抵押借款并逃匿。同时,她还伪造了两家公司的印章。施亚军律师接手此案后,先让当事人整理与案件相关的所有聊天记录,包括微信、短信等;接着去银行调取丁某的资金流水,查看款项的去向;又找到中介公司了解交易的具体情况;还收集了丁某与其他债权人的借条、抵押合同等资料。在搭建证据链时,施亚军律师把丁某的资金流水和借条按时间顺序排列,找出资金流转的规律;将聊天记录和证人证言进行比对,确定关键事实;把房地产买卖协议、不动产登记信息等证据关联起来,证明丁某的诈骗行为。庭审前,施亚军律师模拟了公诉方可能提出的问题,准备好相应的答辩;预判争议焦点在于合同诈骗数额的认定;当庭针对公诉方的指控进行有力反驳;申请法院调取更多与丁某资金往来相关的证据。最终,法院判决丁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一千元,责令丁某退赔给被害人高某夫妇尚未追缴的赃款人民币719205元(该金额与法院认定的诈骗数额一致)。此案展示了施亚军律师在刑事案件辩护中对证据的精准把握和庭审策略的有效运用。
工程欠款案维权
2016年,张家港某绿化公司起诉张家港市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15年11月,双方签订合同,绿化公司承建景观绿化工程,工程于2016年7月竣工并验收完毕,但被告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施亚军律师先让绿化公司整理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文件,包括施工日志、材料采购清单等;到工程现场拍摄照片和视频,记录工程现状;向监理单位调取工程质量验收报告;收集双方的往来函件,确定工程款的支付情况。在证据链搭建上,施亚军律师把施工文件和验收报告对应起来,证明工程已完成且质量合格;将材料采购清单和资金流水关联,证明绿化公司的投入;把往来函件和合同条款结合,确定被告的违约事实。庭审前,施亚军律师分析被告可能以绿化工程成活率和养护问题进行抗辩,准备好相关证据;当庭强调合同的有效性和被告的违约行为;申请法院对工程价款进行评估;庭后及时提交补充代理意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1777488.14元,原告对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在欠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该金额与工程结算审定价款一致)。
证据收集与运用之道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提炼出,在处理不同类型案件时,证据收集要全面且具体,从多个渠道获取相关信息。证据链搭建要注重关联性和逻辑性,将零散证据整合起来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庭审策略要提前预判争议焦点,做好充分准备,当庭灵活应对,适时申请调查令获取更多证据。施亚军律师在这两起案件中,通过严谨的证据收集、合理的证据链搭建和有效的庭审策略,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证据思维和行动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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