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亚军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过不少具有挑战性的案件。在法律实践里,许多人存在一种误区,认为只要签订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就不会出现大问题,忽视了合同诈骗等风险。以丁XX合同诈骗、伪造公司印章案为例,就凸显了这种法律意识的缺失。
2017年12月10日,丁XX在无购房能力的情况下,与高X、汪X夫妇签订房产买卖协议,支付部分款项后将房产过户,随后未办贷款而是将房产多次抵押借款并逃匿。同时,她还在2017年间伪造了两家公司的印章。施亚军律师(执业证号13205201610650634,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为丁XX辩护。
在证据收集过程中,施亚军律师通过与丁XX沟通,了解案件细节,记录她的陈述;向相关证人如刘XX、顾XX等人取证,获取他们的证言;收集房地产买卖协议、收据、银行转账记录等书证。证据链搭建方面,将丁XX支付定金和首付款的证据与房产过户、抵押借款等证据关联起来,证明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把证人证言与伪造公司印章的相关证据相结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庭审策略上,施亚军律师提前准备好辩护词,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进行反驳;在庭审焦点上,对合同诈骗数额的认定提出意见,指出公诉机关已扣除丁XX支付的定金及首付款;强调丁XX具有初犯、自愿认罪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最终,法院判处丁XX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同时责令其退赔赃款。这一案件的典型意义在于提醒人们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要保持警惕,避免陷入合同诈骗的陷阱。
另一起张家港XX公司与张家港市XX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2015年11月,双方签订《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原告按约施工,工程于2016年7月20日竣工验收,但被告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施亚军律师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此案。
证据收集时,施亚军律师收集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获取《竣工验收证明书》,证明工程已合格竣工;取得《工程结算审定单》,确定工程价款。证据链搭建过程中,将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与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价款的证据相连接,证明被告未履行付款义务。庭审策略上,施亚军律师提前准备好诉讼请求和证据材料,在庭审中强调被告违约的事实;针对被告提出的绿化工程成活率和养护问题,指出这与被告支付工程款的义务并无直接关联。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并确认原告对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这一案例对于建设工程领域的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提醒企业要重视合同约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施亚军律师从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在刑事和民事案件领域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无论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还是民事案件中的代理,他都能通过合理的证据收集、有效的证据链搭建和恰当的庭审策略,为案件争取到有利的结果。他的成功案例不仅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也为法律行业树立了典范,为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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