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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显身手,孟秀律师为当事人撑起法律保护的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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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3 · 187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孟秀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5年
律所: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16201111710301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455438011
代表案例:21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丰富的专业经验;执业10多年来代理了民商事案件700多起,刑事辩护案件200多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曾为社会影响较大的悦华非吸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辩护,取得满意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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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围绕孟秀律师办理的史某某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一案展开。介绍了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等相关法律知识,展现孟秀律师丰富的执业经验、专业的办案能力。通过拆解证据链等策略,最终为史某某争取到不起诉决定,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刑事辩护显身手,孟秀律师为当事人撑起法律保护的伞

法律视角下的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风险

在社会生活中,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一个不容小觑的法律问题。易燃易爆设备,像石油管道、天然气管道以及相关的存储和运输设备等,与公共安全息息相关。一旦这些设备遭到破坏,可能引发爆炸、火灾等严重后果,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认定存在一些常见误区。比如,很多人认为只有直接对设备进行物理破坏才构成此罪,其实不然。即使没有直接破坏设备,只要实施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在输油管道上打孔盗油等,也可能构成该罪。此外,对于共同犯罪中各行为人主观故意的认定也容易出现偏差。有些受雇佣参与相关活动的人员,可能只是以为从事普通工作,并不知晓实际行为的违法性质,但如果被认定主观上明知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精准拆解证据链,孟秀律师力挽狂澜

孟秀律师毕业于青岛大学,自2011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1000余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500余件,尤其擅长取保候审案件辩护。她是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还担任滨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务,丰富的履历和经验使她在刑事辩护领域游刃有余。

2023年9月,史某某因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变更为取保候审。这是一起团伙盗油案件,史某某受雇佣负责看护场地。2024年12月,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孟秀律师接受委托后,以“拆解证据链、夯实无罪辩解”为核心,分阶段推进辩护工作。

在阅卷过程中,孟秀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敏锐度。她逐页梳理23份证据材料,发现同案犯对“是否向史某某告知‘看场地实为盗油’”的供述不一致,现场勘查笔录中史某某的活动轨迹仅覆盖场地外围,未接触核心区域。她将这些矛盾点整理为《证据矛盾清单》,明确辩护核心为“史某某主观明知的证据链断裂”。

首次会见史某某时,他情绪紧张,仅反复辩解自己不知情。孟秀律师通过“场景还原式提问”引导他回忆细节,将这些细节整理为《会见笔录》,固定其无罪辩解的具体依据。

随后,孟秀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关于史某某不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辩护意见》,并附上证据支撑。她以同案犯供述的矛盾性、史某某的通讯和转账记录等,论证其未参与盗油团伙的核心协作,现有证据无法排除“史某某误以为是普通场地看护”的合理怀疑。

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后,孟秀律师主动沟通,了解补侦方向。补查重报后,发现新证据未实质补充史某某“明知盗油”的证据。她随即申请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类案检索报告,增强辩护意见的说服力。

最终,检察机关认为史某某“主观明知他人实施打孔盗油犯罪行为而提供帮助”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对史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这起案件中,孟秀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严谨的办案态度和巧妙的辩护策略,成功为史某某洗清嫌疑,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价值得到了充分体现,也为类似案件的辩护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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