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性上诉:撕开“认罪认罚”铁幕
被告人李X在一审判决后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多数律师认为翻案无望。然而,身为南开大学法律硕士实践导师的张烜墚律师,凭借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在接案后通过详细查阅聊天记录和听取当事人辩解,敏锐判断这是无罪案件。在上诉期最后一天,他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为由提起上诉。这种技术性上诉避免了直接挑战认罪认罚具结书可能带来的不利风险,为二审争取到了审查机会,如同在看似密不透风的铁幕上撕开一道口子,让案件有了转机。
深度阅卷:重构无罪事实
作为天津市法学会刑法学分会理事,张烜墚律师深知证据的重要性。他全面梳理案卷材料,发现案件中的重大程序瑕疵,如关键聊天记录光盘无法打开、被告人仅有一次有罪供述等。同时,他提交补充证据,帮助二审承办人全面了解案情。通过深度阅卷,他重构了案件事实,为后续的辩护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让无罪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多维度沟通:扭转有罪偏见
张烜墚律师反复与二审法官、检察官沟通,不仅提交详尽的辩护意见、法律依据和参考文献,还利用一切机会与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工作人员交流。他深知,在司法实践中,承办人可能存在“先入为主”的有罪认定。通过多维度沟通,他逐步改变了承办人的看法。这种沟通策略体现了他作为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创新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的专业素养和沟通能力,为改判无罪奠定了思想基础。
构建核心逻辑:论证无罪依据
辩护核心围绕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目的和客观上属于自力救济两点展开。李X索要钱财具有请求权基础,一是基于赵X承诺的20万元构成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二是基于赵X偷拍隐私视频的违法行为,李X有权主张侵权赔偿。其索要金额远低于承诺数额,目的在于补偿和维权,而非非法占有。同时,李X的威胁言辞是在自身权益受损且求助无门的情况下采取的震慑手段,属于方法不当的自力救济,未超出必要限度,不应被评价为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这一核心辩护逻辑为改判无罪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实操建议
1.面对认罪认罚案件,不要被表面的“铁案”所迷惑,要深入审查案件细节,寻找可能的无罪证据和程序瑕疵。
2.上诉时采用技术性策略,避免直接挑战认罪认罚具结书,为案件争取审查机会。
3.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多维度沟通,不仅要提交书面意见,还要通过交流改变他们的“先入为主”观念。
4.构建清晰的核心辩护逻辑,从主观和客观方面论证当事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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