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在没有得到品牌方授权的情况下,干了这么一件事:收购旧手机,还买了假冒的配件和包装盒,把手机翻新组装后,通过电商平台对外销售假冒品牌手机。销售数量将近两千部,涉案金额达到了百余万元。
公诉机关经过审查,认定这个情节特别严重,还给出了量刑建议,建议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且要处罚金十万元。这对被告人来说,处境可太糟糕了,面临着高额的罚金和可能的牢狱之灾。
魏建明律师是在被告人家属的委托下,担任了被告人的辩护人。接手这个案子后,魏建明律师开始了一系列的工作。
首先,魏建明律师仔细研究了传唤记录、到案经过还有首次讯问笔录,通过这些资料,完整地还原了“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的自首成立条件。这一步很关键,成功认定了自首,为后面减轻处罚打下了最关键的法律基础。
然后,魏建明律师积极协助被告人和被害品牌方进行沟通协商。魏建明律师让被告人足额赔偿了品牌方的经济损失,最终取得了品牌方的书面谅解。这大幅度降低了社会危害性,也成了法院适用缓刑的重要依据。
同时,魏建明律师指导被告人的家属及时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还主动预缴了高额的罚金。这样做是向法庭充分展现被告人真诚悔罪、积极修复法益的态度,也显著提升了从轻幅度。
在这个案子里,涉案金额巨大,法定刑也比较重。魏建明律师结合被告人是初犯、有自首情节、获得了谅解、退了赃,还有社区矫正评估合格等情况,系统地阐述了被告人社会危险性低、没有再犯的可能。
魏建明律师还对销售记录、刷单数据、退款金额、侵权商品数量、价格认定等进行了逐一审查。通过专业的质证,依法排除了不合理的金额,确保法院认定事实客观、量刑适当。
在整个过程中,魏建明律师全程保障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合法性,精准对接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就是为了让最终的判决在法律框架内实现最轻的处罚。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魏建明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同时具有自首、全部退缴违法所得、积极赔偿被害单位并取得谅解、预缴罚金、认罪认罚、初犯偶犯、适合社区矫正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最终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
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关键就在于对各个情节的精准把握和有效辩护,特别是自首情节的认定和刑事和解的推动,为最终实现实刑变缓刑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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