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起,石家庄某电商平台分店在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免费赠礼、宣传推广等方式公开引流,以高额返利为诱饵,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涉案总金额高达600余万元。被告人王X1、王X2是该分店的基层业务员,受门店安排从事吸资辅助工作,王X1涉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110余万元,王X2涉案金额90余万元,公诉机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二人提起公诉。这两名基层业务员面临着可能被判处实刑的困境,他们渴望能得到从轻处罚,回归正常生活。
张志来律师是河北铠嘉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合伙人律师,也是“法正”律师业务精英团队创始人、负责人。自2018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几百件,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上百件,专精于诈骗类经济案件。他还是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社区居委会、华西路社区居委会法律顾问,以及石家庄市桥西区纪委监委法律顾问,拥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和社会职责。
在接手案件后,张志来律师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王X1和王X2,详细了解案件细节和他们的情况。他仔细查阅了大量的卷宗材料,对案件中的每一个证据和细节都进行了深入分析。张志来律师发现,王X1、王X2仅为基层业务员,不参与经营决策、资金管理与支配,仅从事辅助性工作,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于是,他以此为切入点,提出二人应被认定为从犯,依法应从轻、减轻处罚。
同时,张志来律师注意到二人经口头传唤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在审查起诉阶段,他积极引导二人自愿认罪认罚,为他们详细解释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和好处。此外,张志来律师还全程协助二人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积极挽回被害人损失,有效降低了案件的社会危害性。他还强调二人均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且自身投资涉案平台后受损,主观恶性极低。
最终,法院采纳了张志来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依法认定二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结合从犯、自首、全额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判处被告人王X1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已缴纳);被告人王X2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已缴纳)。
这一结果让王X1和王X2及其家属十分感激。他们表示,张志来律师专业、负责、高效,精准地为他们辩护,让他们避免了实际羁押,能够回归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张志来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的辩护效果,彰显了刑事辩护的专业价值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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