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抚州的一起工伤待遇仲裁案中,一位职工在工作时不幸受伤,经认定为工伤且构成十级伤残。这位职工所在的单位,在整个过程中都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这使得职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单位竟以职工违规操作、自身存在过错、工资标准低以及已支付部分护理费为由,拒绝足额赔偿,仅愿意支付小额补偿。该职工在遭遇如此困境后,找到了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的魏建明律师。
魏建明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是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主任,拥有南昌大学法学本科学历。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其中刑事案件逾百件,民商案件逾千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等各类民商领域都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他还是江西省律师协会残疾人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抚州市律师协会理事、抚州市青年律师公益宣讲团成员以及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2023年还被评为江西省优秀青年律师。
接受委托后,魏建明律师迅速投入工作。他多次仔细查阅案件相关资料,先后进行了5次详细的阅卷,对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他围绕全部赔偿项目系统举证,精准计算各项赔偿金额。为了确保仲裁申请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他对申请书进行了3次修改。在这个过程中,他明确指出,根据法律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工伤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从法律上堵死了单位的逃责空间。
在仲裁过程中,魏建明律师严格按法定标准计算伤残待遇,确保工伤职工获得稳定、合理的伤残保障。依据工伤停工留薪期目录,结合职工的伤情确定合理期限,依法支持全额工资,保障受伤职工治疗期间的收入。同时,他还驳斥了单位“违规操作自负责任”的错误观点,明确指出工伤赔偿无过错责任,只要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单位即应全额赔偿。
最终,仲裁委完全采纳了魏建明律师的全部意见。裁决确认双方劳动关系解除,由于被申请人单位未参保,依法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支持了停工留薪期工资、三项伤残补助金、伙食补助费等各项赔偿,不采信单位“职工过错免责、工资过低”等抗辩,裁定单位支付工伤赔偿金数万元。
此次案件实现了工伤职工的完胜,未参保企业全额买单。这位职工对魏建明律师的专业服务赞不绝口,他表示魏建明律师非常专业,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始终以他的需求为导向,注重证据梳理与策略制定,从复杂的案情中抓取核心争议点,通过专业的法律论证与庭审辩护,为他争取到了最优结果。魏建明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全力守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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