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凯目前在江苏新高的(淮安)律师事务所处理婚姻家事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民商事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领域案件。
2018年,章凯接手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原告淮安XX公司起诉被告郑X,要求其偿还工程款37800元并承担诉讼费。原来,2016年7月10日,原告同淮安市淮安区如家养老服务中心签订工程承包协议书,将该中心消防喷淋、烟感报警改造工程以包公包料方式承包,承包价格为52800元,工期从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26日。2016年8月7日,工程经如家养老中心负责人验收调试合格并投入使用。截至起诉时,如家养老中心已支付15000元,尚欠37800元。而如家养老中心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被告郑X,该企业于2015年10月23日成立,2017年2月17日经核准注销。
被告郑X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章凯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据法律规定指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原告承包被告投资开设的如家养老中心消防喷淋、烟感报警改造工程,双方形成承揽合同关系且合同合法有效。由于如家养老中心已注销,对于未清偿债务,应由投资人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被告郑X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淮安XX公司工程款人民币37800元。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45元、公告费600元,合计1345元,由被告郑X负担。
除了这起承揽合同纠纷案,章凯还参与过某大型公司破产案件,应诉对抗过并成功维权百万以上合同标的,处理过严重、急迫家庭暴力以及隐匿婚生子申请人身保护令保护弱势方合法正当权益等众多案件。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章凯不断积累实战经验,深化对庭审节奏与辩论策略的理解,始终以真诚之心对待每一位委托人,竭尽全力为其排忧解难。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