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艳梅目前在江苏六能律师事务所处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建设工程、婚姻家事等领域案件。她在昆山从事律师工作多年,承办过数百起各类案件,熟悉苏州、上海地区法院的裁判尺度。
2023年,魏艳梅接手了一起劳动争议案。员工郎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与某塑磁科技公司的劳动关系,还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工资差额、加班工资、年终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总计约10万元。案件存在诸多难点,员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计算期间长达10个月;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主张加班工资及工资差额;还主张年终奖。
魏艳梅采取了一系列核心策略。针对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问题,她主张《临时用工协议》具备劳动合同性质,大幅压缩二倍工资期间。该协议虽名为“临时用工协议”,但载明了双方主体、协议期限、工作条件、劳动报酬等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仲裁委采纳该意见,认定该协议属于书面劳动合同,但公司仍需承担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协议签订之日的二倍工资责任,最终二倍工资差额仅计算约3.5个月,较员工主张减损近5万元。
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方面,魏艳梅提交考勤记录,证明员工自2023年12月28日起未再出勤,公司记录为“旷工”。针对员工提交的录音,指出录音中公司方并未明确作出解除决定。仲裁委认定用工关系因员工自行缺勤而终止,不存在违法解除,驳回赔偿金请求。
对于加班工资及工资差额请求,魏艳梅主张按小时计酬合法有效,双方约定的薪酬标准远高于昆山市最低工资标准,且公司已按约定足额支付工资,员工在职期间未对工资金额提出异议,仲裁委驳回该请求。年终奖部分,鉴于公司已向除员工及一名休产假员工外的其他员工发放,魏艳梅承认应发但金额有限,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2425元。
最终,仲裁委裁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公司支付二倍工资差额、年终奖合计15168.42元,驳回员工关于工资差额、加班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其他仲裁请求,公司成功减损85%以上。
除了这起案件,魏艳梅还处理过其他类型的劳动纠纷。在某劳动合同纠纷案中,公司以“未交风险抵押金”为由拒发奖金并单方降职降薪,魏艳梅通过举证个税申报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明公司已为奖金申报个税,且员工不属于强制交纳风险抵押金范围,针对降薪主张公司未经协商一致,法院采纳全部代理意见,判决公司支付36万余元。在某劳动争议案中,员工被违法辞退、合同到期未续签、疫情期间工资被克扣,魏艳梅精准依据法律计算二倍工资起止时间,举证无违纪行为、规章制度未公示、解除未通知工会,法院认定违法解除,判赔9.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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