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劳务受害责任纠纷在法庭上引发关注。原告汪X受雇于被告杨X,从事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工作。3月28日,汪X在运输机制砂过程中,由于物流公司场地人员装料错误导致车辆严重超载,在卸料时车辆侧翻,汪X受伤。汪X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评定为十级伤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X与物流公司共同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237035.3元。这一高额的索赔让杨X陷入了困境,他深知自己可能面临巨额的赔偿压力,内心充满了焦虑和无助。
在这关键时刻,杨X找到了湖北道博(襄阳)律师事务所的龚傲冬律师。龚傲冬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虽然执业年限不算长,但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余件,深耕于民商事领域,专注建设工程、劳动工伤、交通事故、合同事务、债权债务、离婚纠纷六大核心领域。
接手案件后,龚傲冬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深厚的法律功底,开始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他精准地把握了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即雇主杨X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比例如何确定。依据《民法典》第1192条“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根据双方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的规定,龚傲冬律师有力地论证了杨X作为雇主并未在现场指挥超载行驶,也没有证据证明其存在培训或管理上的重大过失。这种精准的抗辩,为后续将杨X的责任比例控制在30%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证据方面,龚傲冬律师敏锐地指出了原告单方面委托鉴定意见的漏洞。他指出鉴定过程未通知杨X及物流公司,程序存在瑕疵。同时,根据鉴定规则的变化,主张后续治疗费不应在本案中一并支付。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意见,驳回了原告该项15000元的诉求。曾经办理多起同类案件的经验,让龚傲冬律师在证据把控上更加细致和专业。
对于杨X前期垫付的22634.57元医疗费,龚傲冬律师积极争取在判决中全额从赔偿额中扣减,避免了重复计算或无法抵扣的风险。而在精神抚慰金方面,面对原告主张的5000元,龚傲冬律师结合案情进行抗辩,使得法院最终仅支持2000元,且由杨X与物流公司对半承担,进一步减轻了杨X的负担。
经过龚傲冬律师的不懈努力,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汪X在车辆超载需卸料时,未能谨慎驾驶、规范操作,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自身存在较大过错,酌定其自担50%责任;杨X作为车主,未对雇请的驾驶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检查,亦存在过错,承担30%赔偿责任;物流公司装货存在过错,承担20%赔偿责任。最终法院核定原告总损失为243169.87元,杨X按30%比例应赔偿72950.96元,扣减已垫付医疗费22634.57元后,实际仅需再赔偿50316.39元;同时法院未支持原告主张的后续治疗费15000元,仅酌定精神抚慰金2000元由杨X与物流公司对半负担。杨X最终支付总额为51316.39元,较原告最初索赔金额237035.3元大幅降低约78.4%。
龚傲冬律师始终坚守“细行律己身、忠心尽己责”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办案态度和精准的诉讼策略,成功为当事人杨X减少了约18.6万元的赔偿压力,充分体现了在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中,精准划分过错责任、严格审查损失项目及证据的律师价值,也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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