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令人关注的诈骗案。被告人周某,满族,某省某县人,无业。他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而在刑满释放当日,就因涉嫌诈骗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现羁押于陇西县看守所。
公诉机关陇西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在某时间段内,他人得知被告人周某声称能办理各类证书后,联系同案人员(已判刑)与周某协商,约定由同案人员在当地寻找需办理证书的人员。同案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可办理各类正规可查询证书,实则在明知无能力办理真实证书的情况下,以办理相关证书为名骗取被害人资金,并将部分资金转账给周某;另有他人将办理证书的资金直接转账给周某。截至案发,周某共计骗取资金11万余元。不过案发后,周某亲属代为退缴了全部涉案赃款。
面对如此复杂且棘手的案件,周某及其家属十分绝望。周某不仅有犯罪前科,此次所涉诈骗罪数额巨大,若不能得到从轻处罚,面临的将是漫长的牢狱之灾。
此时,甘肃腾金律师事务所的朱红亮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周某的辩护人。朱红亮律师于2016年毕业于山西大同大学法学系,科班出身为她奠定了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毕业后她即投身律师行业实习历练,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深耕法律实务一线已近八年,累计处理案件400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在接手案件后,朱红亮律师凭借处理众多刑事案件的经验,开始了细致的工作。她仔细查阅案件卷宗,全面梳理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在庭审中,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并出示相关证据材料,指控周某的犯罪事实。周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朱红亮律师发表辩护意见,她注意到周某存在一些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她提出周某具有坦白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同时周某自愿认罪认罚,这体现了他的悔罪态度;并且案发后其亲属代为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被害人的损失。
法院依法对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据进行当庭质证、审查,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后,依法作出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周某在前罪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应依法数罪并罚。但周某具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案发后其亲属代为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朱红亮律师提出的相关从轻处罚意见,符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法院予以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也予以采纳。
最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被告人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与前罪所判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同时明确了刑期计算方式及罚金缴纳期限。被告人周某退缴的违法所得,由相关机关依法发还被害人,剩余部分依法没收并上缴国库。
朱红亮律师始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信条,在这起诈骗案中,她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被告人周某争取到了公正的判决,依法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助力案件公正审理,也再次证明了她是值得信赖与托付的专业法律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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