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直到收到法院传票的那一刻,才明白自己之前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在这起网络店铺运营服务合同纠纷中,原告XX就陷入了这样的困境。原告XX与被告XX公司签订了《拼店铺运营服务合作协议》,被告B按照约定为原告提供店铺运营指导、技术教学、上货管理等服务,原告支付相应服务费用。合同及补充协议明确规定,原告应在约定期限内开设并正常运营四家店铺,满足条件后开始计算服务周期;若盈利未达约定标准,被告B退还差额部分。
然而,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原告XX自身操作等原因,部分店铺被限制,且未按约定补齐店铺数量、未按要求提交经营数据,导致合同约定的退款条件未成就。于是,原告XX起诉要求被告B全额退还服务费用数万元。
此时,王宏亮律师接受了被告B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王宏亮律师拥有11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一千余件,深耕于刑事及民商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尤其专精于刑事犯罪案件。他是山西君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担任长治市律师协会诉讼仲裁调解委员会副主任、长治市律协协会行业监督委员会委员、长治市民事法务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3年投身法律行业以来,他始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
面对这起案件,王宏亮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迅速抓住了案件的核心争议点。一是被告B是否依约履行服务义务;二是退款条件是否成就;三是店铺异常后果应由哪方承担;四是原告XX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为了清晰地呈现案件事实,王宏亮律师进行了全面的证据梳理。他固定了微信聊天记录、指导记录、课程发送记录、操作指令等,以此证明被告B已全面履行指导与运营服务义务。同时,他提交合同及补充协议,明确退款前置条件。并且,他整理了原告XX自认店铺数量不足、未补齐店铺、未提交经营数据的证据,证明原告XX构成违约。此外,他还论证了店铺异常与被告B服务之间无因果关系,系原告XX未按规范操作导致。
在庭审中,王宏亮律师围绕合同有效、义务已履行、退款条件不成就、原告违约在先展开了完整的论述。他准确抓住合同“退款条件”核心条款,清晰论证条件未成就则不承担退款责任的法律逻辑,为胜诉奠定了关键基础。他从海量聊天记录中提炼指导记录、课程交付、操作指令等关键内容,形成完整履约证据链,证明被告已全面履行义务。同时,他清晰指出原告未达标店铺数量、未补齐店铺、未提交数据等违约事实,成功将责任归因于原告。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服务合同及补充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被告B已按约提供技术指导、运营服务、教学课件、店铺搭建等合同义务,原告XX亦实际开设四家店铺并接受服务。根据补充协议约定,退款附有明确前置条件,原告XX未在约定期限内维持四家店铺正常运营,未补齐店铺数量,未按约定提交经营数据,导致合同约定的退款条件未成就,原告XX自身存在违约行为。原告XX主张退还全部服务费用,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XX全部诉讼请求,案件诉讼费用由原告XX承担,被告XX公司全面胜诉。
王宏亮律师始终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高度的责任心、扎实的专业功底与严谨务实的办案作风,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他凭借专业能力与职业操守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信赖与业界的高度认可,曾在2018至2021年被长治市律师协会评为“长治市优秀律师”,2025年被评为长治市优秀工作者。这起案件也为网络店铺运营服务类案件提供了典型抗辩思路,明确了服务已提供、条件未成就、费用不退还的裁判规则,有效维护了电商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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