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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书面通知由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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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2 · 1368人看过
导读:合同解除书面通知一般由解除权人发出。根据《民法典》,当事人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出现约定或法定解除情形时,解除权人可行使解除权。法定解除情形包括不可抗力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一方迟延履行经催告仍未履行等。约定或法定情形下的解除权人发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若通知附期限,期限届满合同自动解除。
合同解除书面通知由谁发

一、合同解除书面通知由谁发

合同解除书面通知一般由解除权人发出。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若出现约定或法定解除情形时,解除权人可行使解除权。法定解除情形如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等。

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该方就是解除权人,由其发出书面通知。若出现法定解除情形,享有法定解除权的一方为解除权人,也由其发通知。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二、合同解除书面通知该由哪方来发

合同解除书面通知的发出方取决于合同解除的情形。若为协商解除合同,双方均有权发出解除通知,经对方同意,合同即可解除。若是法定解除,依据《民法典》规定,当出现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法定情形时,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发出书面通知。违约解除时,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以解除合同。所以,发出方需结合具体的合同解除原因判断,发出通知时应确保内容明确、送达有效,以保障解除的效力。

三、合同解除书面通知未发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是否承担法律责任需分情况判断。若合同约定解除需书面通知,未发书面通知擅自解除,构成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若合同无此约定,且符合法定解除情形,虽未发书面通知,但已通过其他方式让对方知晓解除意愿,且解除行为合法,则一般无需承担责任。不过,未发书面通知可能在证明解除时间、原因等事实时存在举证困难。所以,虽不一定承担责任,但为避免纠纷,解除合同按约定或习惯发书面通知较妥当。

在了解了合同解除书面通知一般由解除权人发出这一关键内容后,我们还需关注一些相关问题。比如,若解除权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存在瑕疵,该通知是否还有效?又或者,当对方对解除合同通知有异议时,应在多长时间内提出,通过什么途径解决?这些问题在实际合同解除过程中都很重要。如果你在合同解除的通知发出、效力认定以及异议处理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影响你的决策。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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