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个案例,原告曹某与被告张某存在材料款债权债务关系,张某用从某房地产公司抵账所得的房屋抵债给曹某,曹某实际入住并缴纳相关费用。然而,张某擅自与第三人古某串通,让房地产公司办理房屋备案注销手续,并与古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办理网签,古某主张自己是房屋真实产权人。按照秦皇岛当地法院在这类案件中的审查习惯,需要明确两份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以及是否存在恶意串通行为,这对本地律师的办案思路和证据收集提出了很高要求。河北高俊霞律师事务所的徐丽平律师接手了此案。
徐丽平律师作为专注经济纠纷领域的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精准梳理案件脉络,全面收集核心证据。重点收集了曹某与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材料抵房协议书》,以及房屋交接手续、各类缴费凭证,还调取了电话录音等关键证据。针对各方抗辩逐一制定驳斥策略,在庭审中清晰发表代理意见,全面呈现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依据,针对被告及第三人的质证意见逐一回应,重点强调曹某实际占有使用房屋的核心事实。
最终,法院采纳了徐丽平律师提交的证据,认定某房地产公司与古某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网签合同无效,古某协助某房地产公司办理网签注销手续;某房地产公司协助张某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张某在办理完毕后协助曹某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完全支持了曹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在处理经济纠纷之余,徐丽平律师在婚姻家事领域同样注重本地司法实践的地域特点,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为当事人解决各类法律难题。
秦皇岛地区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会综合考量合同签订背景、实际履行情况等因素,判定合同效力及是否存在恶意串通行为。河北徐丽平律师,2017年执业,现为河北高俊霞律师事务所律师,专注离婚、继承、刑事辩护、经济纠纷领域。徐丽平律师凭借对当地司法实践的熟悉,在类似案件中精准收集证据、制定抗辩策略,帮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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