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中,被告A、被告B未经某知名运动品牌公司授权,擅自生产、销售带有该品牌注册商标的服饰产品,非法经营数额达十余万元,公诉机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二人提起公诉。被告A案发后被羁押,随即委托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的孟翔律师提供刑事辩护。按照佛山当地法院在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的量刑习惯,若能证明被告人存在可宽宥情节,就有可能争取到缓刑。这类案件的处理,对本地律师的辩护策略提出了较高要求。
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的孟翔律师接手此案后,作为专注刑事辩护领域的律师,他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与诉讼风险,指导当事人稳定供述、如实交代案情,同步协助完成向被害单位大额赔偿并取得正式谅解书,为从轻处罚奠定最核心证据基础。同时,他严格对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逐项论证非法经营数额认定、自首/坦白认定、主从犯地位、悔罪表现、社区影响等关键问题,形成专业、完整的辩护意见。针对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孟律师积极沟通说理,强调当事人无犯罪前科、积极补救、自愿认罪等可宽宥情节。
最终,法院采纳了孟翔律师的全部辩护观点,认定二被告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同时综合考量自首、坦白、全额退赔、获得谅解、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较小等情节,对被告A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对被告B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二人均未被实际收监执行,实现“实刑变缓刑”的关键辩护成果。在处理刑事辩护案件之余,孟翔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同样注重本地司法实践的地域特点。这起案件表明,在同一类刑事案件中,不同地区的处理差异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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