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宗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段某与深圳某公司签订《汽车买卖协议》,支付全款购车后转售他人。但车辆因公司未清偿贷款被抵押权人扣走,段某需向下游买家承担赔偿责任。当段某准备起诉该公司时,发现公司已注销。按照惠州惠阳地区法院在此类案件中的审查习惯,若公司注销,会着重审查股东责任。这类案件的处理,对本地律师的调查方向提出了新要求。
湖南廖香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卫军律师接手此案后,作为专注合同纠纷领域的律师,他迅速调整策略,将目标锁定在公司股东身上。通过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调取公司工商内档资料,发现股东存在未实缴出资、违法减资、未经依法清算即注销的情况。张卫军律师据此援引相关法律规定,主张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同时,协助原告完成公告送达等程序性工作,确保案件顺利推进。面对被告的抗辩,张卫军律师紧扣核心证据,有力驳斥了代理关系的存在,获得法庭采信。
最终,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判决股东赵X、孙X赔偿原告购车损失及资金占用利息,并承担部分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在处理合同纠纷之余,张卫军律师在婚姻家事领域同样注重本地司法实践的地域特点。此案表明,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不同地区的处理差异可能直接影响结果,熟悉当地司法实践特点对律师办案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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