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引发的纠纷,成为李兴隆律师执业早期的挑战。2022年1月,房屋出售方(被告)与买受方(原告)经中介居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转让预约合同,被告将名下房屋出售给原告,原告依约支付大部分购房款,被告交付房屋,原告入住并实际占有使用。
接案之后,李兴隆律师迅速投入工作。接案第2天,开始全面梳理合同履行事实,紧扣民法典解除权规则,指出原告解除权已消灭。接案第5天,安排专人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官方文件,以证实土地查封不影响房屋过户,推翻原告“土地查封无法过户”的核心主张。同时,收集整理房屋交付、原告入住、业委会任职、持有产权证等证据,完整证明被告履约、原告实际享有房屋权益的事实。
庭审阶段,李兴隆律师围绕合同履行、违约认定、费用承担三大焦点层层抗辩。在庭审中,详细阐述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无约定或法定解除事由;原告早已知晓土地查封情况,未在法定期限内行使解除权,解除权已消灭;案涉小区属当地历史遗留问题小区,土地查封不影响房屋过户登记,合同目的能够实现;被告已依约交房,原告已实际行使业主权利,被告无违约行为;中介费系原告与中介的居间费用,与被告无关,应由原告自行承担。
最终,法院查明案涉小区为当地历史遗留问题小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明确土地查封状态下可仅登记房屋权利、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且已有同类过户案例。被告已完成房屋交付,原告已实际占有使用收益,合同目的可实现,不符合法定解除条件。法院全面采纳被告抗辩意见,驳回原告解除合同、退款、承担违约金及中介费等全部诉求,被告全案胜诉。
此次经历对李兴隆律师后续办案产生了重要影响。之后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时,他都会更加注重对合同履行事实的梳理和关键证据的收集。李兴隆律师自2023年执业以来,已累计办理各类案件100+件,在跨境刑事、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等领域都有丰富的经验。他始终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核心执业理念,严谨对待每一起案件,成为河口群众可信赖的边境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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