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显示当事人面临重刑风险,这便是张雪律师首次独立办理的特大毒品犯罪案。2021年5月4日,余某购买毒品返程途中被查获,5月5日,毕某1等人被抓获,公诉机关以贩卖毒品罪对毕某1提起公诉。
接案后,张雪律师便开始了紧张的准备工作。接案第1天,张雪律师就详细查阅了卷宗,发现指控毕某1参与共谋的核心证据仅为同案余某的供述与辨认笔录,且供述前后矛盾。接案第3天,张雪律师进一步审查发现,侦查机关辨认过程存在暗示性,不符合法定要求。接案第5天,张雪律师针对毒品取样、送检程序以及电子数据取证等问题,向相关机构进行了咨询。
庭审中,张雪律师围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瑕疵三大核心展开无罪辩护。指出证据孤证问题,辨认程序违法,共谋事实不清,鉴定与取证瑕疵,以及毕某1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不明等关键问题。张雪律师还推动法院排除无关前科证据,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毕某1构成贩卖毒品罪,但系从犯,采纳了辩护人关于前科材料不予采信的意见。被告人毕某1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
结案后,张雪律师在笔记本上记了一句话:“证据是辩护的关键,每一个细节都不能放过。”这次经历让张雪律师在后续的刑事辩护案件中,更加注重证据的审查和细节的把握。在之后的案件中,张雪律师都会对证据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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