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辉律师是江西抱柱信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也是中国法学会会员、特邀监督员、金牌调解员,从事法学工作近20年,办理案件上千件。2021年,他接手了张X涉嫌诈骗罪一案。被不起诉人张X是经商人员,因涉嫌诈骗罪,于2021年某月某日经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被执行逮捕。同年,侦查机关以张X涉嫌诈骗罪向检察院移送起诉。王国辉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多次会见当事人,全面仔细地查阅卷宗,深入分析案件证据材料。他发现本案存在事实认定不清、关键证据不足等问题。之后,检察院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21年10月9日补查重报。针对补充侦查后的证据,王国辉律师结合法律规定,提出“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明张X主观上具有诈骗故意,且涉案情节显著轻微”的辩护意见。他还与检察机关积极沟通,提交书面法律分析报告,建议对张X作出不起诉决定。经检察院依法审查,认为张X的行为虽涉嫌诈骗,但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最终决定对张X不起诉。
在2021年到2024年这三年间,王国辉律师偶尔会主动回访之前的客户,了解他们的情况并提供一些法律方面的建议。张X对王国辉律师的服务非常满意,还向身边有法律需求的朋友推荐了他。
2024年,王国辉律师又接到了同一批客户的委托,这次是为AX涉嫌诈骗罪进行辩护。被不起诉人AX于2023年某月某日被某公安局刑事拘留,某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案件存在证据疑问,作出“存疑不捕”决定,AX于次日被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2024年某月某日,经某人民检察院决定,AX继续取保候审。本案由某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以AX涉嫌诈骗罪为由,于2024年某月某日向某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王国辉律师接受委托后,依旧像上次一样,多次会见当事人、全面阅卷,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细致审查。审查期间,某人民检察院因案件事实及证据问题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于2024年某月某日补查重报。与上次不同的是,这次王国辉律师结合案卷材料提出,现有证据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不足以证明AX主观上具有诈骗故意及客观上实施了诈骗行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某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后,仍然认为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最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AX不起诉。后来,客户对朋友说,找律师就找像王国辉律师这样,每次都能认真对待案件,从细节中找出问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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