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世伟律师是山东君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自2016年执业以来,深耕刑事与民商事领域,承办案件百余件,为当事人挽回/争取经济损失超8000万元,刑事无罪/不起诉/缓刑率超65%,民商事胜诉/调解率超90%。
2020年11月10日11时许,企业负责人邹某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在烟台市芝罘区某小区内出口处,因阻碍他人通行,被群众报警后民警当场查获。经检验,邹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39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酒标准。案发后,邹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公诉机关认为邹某构成危险驾驶罪,建议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庞世伟律师作为邹某的指定辩护人,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他提出,邹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且邹某在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均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同意适用速裁程序,依法可以从宽处理。他请求法庭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对邹某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邹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先行羁押7日折抵刑期),这一结果与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完全一致。
在这之后的五年间,庞世伟律师坚持“法律有温度,正义有力量”,每案必精、每事必诚,凭借严谨细致、逻辑清晰、敢于较真的办案风格,承办了多起案件,赢得了客户与司法机关的双重认可。而邹某在经历那次案件后,对庞世伟律师的专业能力印象深刻。
2025年,曾是邹某的企业负责人于某遇到了麻烦。于某在2013年12月与被害人蔡某登记结婚,2015年因家庭矛盾离家出走。2016年通过网络认识被害人罗某,隐瞒已婚事实,与罗某发展为恋人关系,2020年随罗某回到福建省三明市共同生活,2021年举办婚宴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同年12月生育一子。此外,于某在福建期间,伪造学历证书、房产证、执业资格证等,先后以投资生意、经营公司、攻读博士等名义,骗取被害人张某、雷某、黄某资金共计人民币126万余元。2023年10月,于某以回山东老家处置房产还债为由离开三明后失联,2024年1月4日,于某在江苏省扬州市被高速交警抓获。公诉机关认为于某构成重婚罪、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建议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至十万元,合并执行十二年至十四年。
于某再次找到了庞世伟律师。这次案件与之前的危险驾驶案差异很大,涉及罪名更多、案情更复杂、涉案金额巨大。庞世伟律师提出,对于重婚罪,于某在被抓获前曾主动与烟台警方电话联系,表示送货完毕后回烟台自首,属于主动投案途中被抓获,应当认定为自首,且于某认罪认罚,应从轻处罚;对于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诈骗金额126万余元不准确,部分款项系正常借款或公司经营支出,不应认定为诈骗,于某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全部款项的目的,以公司经营、日常开销为由的借款属于民事纠纷,不应计入诈骗数额,于某以攻读博士、朋友车祸为由骗取的部分可以认定为诈骗,但其余部分应予扣除。他请求对诈骗罪在法定刑幅度内从轻处罚,建议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的下限(十二年)处刑。
法院最终认定,重婚罪中,因于某无法提供与警方联系的有效证据,自首情节未予认定,但鉴于其认罪态度,仍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法定刑上限为二年);诈骗罪中,法院部分采纳辩护意见,将公诉机关指控的126万余元核减至76万余元,核减金额超过50万元;同时在公诉机关建议的十二至十四年幅度内,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公诉机关建议罚金五至十万元,实际判处罚金二十万元略高于建议,但刑期取了下限)。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三个月,刑期接近公诉机关建议的最低年限。
后来于某对朋友说,找律师就得找像庞世伟律师这样,能在复杂案件里找到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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