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纠纷处理领域,盛春龙律师有着丰富的经验。他自2011年起专职从事律师工作,是上海博群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创始高级合伙人,长期专注于婚姻家庭案件的处理。
2018年,盛春龙律师接手了某甲的离婚案件。某甲与某乙于2004年登记结婚,2006年生育一子某丙。婚后初期感情尚可,但因性格差异大,双方经常争吵,并于2012年2月开始分居。某甲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包括与某乙离婚、获得婚生子某丙的抚养权以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被告某乙则辩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离婚。
盛春龙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分析了案情,指导某甲进行各方面证据的收集整理。为证明双方感情不和,收集了双方吵架斗殴的证据,若实在无法举证,就让某甲详细陈述感情破裂的原因。对于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证据,收集了某甲6年多在外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金收据,还有租赁房屋6年多的电费、水费缴纳凭证。同时,收集了某甲抚养孩子有利于儿子健康成长的证据。最终,法院经过庭审调查、法庭辩论及当事人最后陈述后,作出判决:准予某甲与某乙离婚;离婚后,双方所生儿子某丙由某甲抚养;某乙名下的汽车归某甲所有,某甲给付某乙车辆折价款7500元。
案件结束后,盛春龙律师并没有就此与某甲断了联系。他会定期回访某甲,了解其生活状况和是否还有其他法律方面的需求。某甲对盛春龙律师的服务也十分认可,还向身边有婚姻的法律问题的朋友推荐了盛春龙律师。
时间来到2025年,某甲再次联系上了盛春龙律师。原来,某甲在离婚后又遇到了新的问题,之前离婚时未处理清楚的一些财产出现了新的争议,某甲希望盛春龙律师能再次帮他解决。
这次的案件与2018年的案件有明显差异。2018年主要是解决离婚、抚养权和初步的财产分割问题,而此次是针对离婚后未处理财产的进一步分割。盛春龙律师根据新的情况调整了策略。他首先重新梳理了某甲提供的财产相关资料,包括之前未提及的一些财产线索。同时,鉴于此次涉及的财产情况更为复杂,他还咨询了相关的财务专家,以确保对财产的评估和分割方案更加合理。在证据收集方面,除了收集财产的相关凭证外,还调查了财产的来源和流转情况。
经过盛春龙律师的努力,最终成功为某甲争取到了合理的财产分割结果。某甲后来对朋友说,遇到婚姻的法律问题,找盛春龙律师就对了,他会一直帮忙把问题解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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