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出示借条驳斥被告借贷关系抗辩

出示借条驳斥被告借贷关系抗辩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1 · 158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黄艳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安徽文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416202511958556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488776361
代表案例:6个
律师优势:;自毕业起一直在法律圈
更多>
导读:黄艳律师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出示借条等证据,驳斥被告不存在真实借贷关系等抗辩。此关键动作影响后续程序,促使法庭聚焦债务加入性质的认定,为最终支持原告还款诉求奠定基础。
出示借条驳斥被告借贷关系抗辩

黄艳律师是安徽文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中国政法大学学士学位,兼具律所办案经验与国企法务从业经历,执业多年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多起不同类型案件庭审中,她展现出了扎实的专业能力。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孙某1委托黄艳律师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剩余借款并承担相关费用。被告提出多项抗辩,主张其并非原始借款人,与孙某1不存在真实借贷关系;认为案涉借条属于债务转移,未经原债务人同意应属无效;同时称出具借条系受孙某1胁迫、诱导,并非真实意思表示。

庭审第20分钟,黄艳律师从文件袋中取出借条、银行及微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证据,整齐地摆放在法庭桌上。她将借条递给法官,法官接过借条,仔细查看借条上的金额、日期及相关备注内容。黄艳律师的这一动作,旨在证实案涉30万元借条系对原有28万元债务本息的结算,数额合理,并非虚增债务。对方律师见状,迅速翻开自己的资料,试图寻找能反驳的依据。

庭审第30分钟,黄艳律师结合被告出具借条、主动还款并注明欠款余额的行为,向法官阐述本案符合“债务加入”的法律特征,并非被告主张的“债务转移”,无需原债务人同意。法官边听边点头,不时在笔记本上记录。对方律师则提出异议,在座位上急切地翻找法律条文,向法官示意自己的观点。

物权保护纠纷案件中,原告某合作社委托黄艳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施某返还被侵占的扶贫蔬菜大棚并赔偿相应损失。被告提出原告主体不适格、大棚产权与原告无关;辩称双方属于租赁合同纠纷、原告欠付租金;并称其曾对大棚进行修缮,不应承担返还责任等抗辩。

庭审第35分钟,黄艳律师整理扶贫合作协议、财政扶持资金凭证、村委会证明等关键证据,向法官说明原告对案涉大棚享有合法的管理经营权,具备诉讼主体资格。法官仔细查阅这些证据,目光在文件上逐一扫视。对方律师在一旁小声讨论,随后向法官提出对证据关联性的质疑。

庭审第45分钟,黄艳律师明确本案属于物权保护纠纷,并非被告主张的租赁合同纠纷,向法官说明即便存在土地租金相关争议,也不能成为非法侵占集体合法资产的理由。法官认真倾听,表情严肃,思考着双方的观点。对方律师再次提出反驳,强调自己的观点。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原告郭某委托黄艳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被告返还首付款、杂费及利息、违约金等。被告辩称原告的诉求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庭审第25分钟,黄艳律师整理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支付凭证、房屋执行裁定、权属流转等关键证据,向法官清晰还原房屋交易与后续处置的全过程。法官认真查看这些证据,不时询问一些细节。对方律师查看证据后,提出对部分证据真实性的疑问。

庭审第35分钟,黄艳律师依据民法典商品房买卖相关司法解释,阐明案涉房屋已被处置、原告购房目的无法实现,符合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法官点头表示理解,对方律师则试图从法律适用角度进行反驳。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中,原告高某委托黄艳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非婚生子由被告抚养抚养费由被告自行承担。被告经法院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庭审第20分钟,黄艳律师整理病历资料、住院记录、抚养协议、子女出生证明等证据,向法官证实原告身患严重疾病、丧失继续抚养能力的客观事实。法官仔细查看这些证据,表情凝重。书记员快速地记录着庭审内容。

庭审第30分钟,黄艳律师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向法官阐明非婚生子女的同等权利,以及“抚养方因重病无力继续抚养”的法定变更情形。法官认真倾听,思考着如何根据法律和事实作出公正判决。

最终,在这几起案件中,法院均采纳了黄艳律师的代理意见,分别作出了支持原告合理诉求的判决。黄艳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