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村民委员会与两家企业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2021年村集体委托崔易蓬律师团队起诉时,两家企业已多次拖欠租金,经催告仍未足额支付。崔易蓬律师自2003年开始执业,在经济纠纷、股权争议等领域经验丰富。
案件中,村集体与A、B企业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租期15年,租金分期递增,逾期支付租金超6个月,村集体有权解除合同等。2021年起企业多次欠租,村集体多次催告无果。村集体最初掌握的证据有2013年《租赁协议》、2015年《租赁合同》,但缺少完整的违约证据链。
崔易蓬律师介入后,全面梳理证据。调取租金支付流水、催款函件、财务对账记录等,证实承租方长期逾期付租,截至2021年10月欠款达数百万元。依据法律和合同约定,主张村集体发出的《律师函》符合合同解除条件,合同自通知到达承租方时解除。
庭审中,承租方提出“疫情导致经营困难、已补足租金故无根本违约”的抗辩。崔易蓬律师指出,欠租事实发生于疫情前,合同解除权为形成权,通知生效不可逆转;承租方补缴款项不影响此前违约认定;合同明确约定了解除后果,应予以尊重。同时,根据承租方后续付款情况,动态调整诉求金额,明确已付款项优先抵扣欠付租金,剩余部分抵扣占用费。
最终,法院采纳了崔易蓬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案涉两份租赁合同于2021年10月14日解除;承租方返还租赁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属设施;村集体没收承租方此前交纳的押金;承租方按规定支付逾期交租滞纳金;驳回村集体关于双倍占用费等其他诉求,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崔易蓬律师处理证据问题时,优先固定违约证据,明确法律依据和合同解除节点,针对对方抗辩制定应对策略,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诉求,以确保证据在庭审中发挥最大作用,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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