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犯罪嫌疑人D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有了结果,他获得了不起诉决定。接手此案的储博刚律师,执业于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专注刑事辩护领域。
案件中,2023年5月,DX在“陌陌”app上与网友聊天后,因经济紧张,同意用自己的银行卡、手机、身份证帮助他人取现,分三次取现共计50000元,获报酬2500元。侦查机关认为,DX明知他人利用其银行卡用于违法犯罪资金流转,仍提供协助,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当事人最初掌握的证据较少,关键证据存在缺失。储博刚律师接受DX委托后,第一时间将手续提交检察机关并阅卷,制作详细的阅卷笔录。依据DX陈述和阅卷情况,进行了全覆盖法律与案例检索。他认为DX实施的行为可能不构成掩饰犯罪所得罪,提出三点法律意见:一是上游犯罪未查证属实,认定DX构成掩饰犯罪所得罪证据不足;二是DX主观上不具有帮助上游犯罪分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故意,对取现款项性质并不“明知”;三是即便认定DX实施了掩饰犯罪所得的行为,其具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减轻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且犯罪情节轻微,可适用相对不起诉。
之后,储博刚律师向检察院提交无罪法律意见书,同时检索形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调研报告”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例检索报告”,印证DX的行为特征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2023年7月,提交法律意见后,他多次与检察官沟通量刑意见,重点交流“本案犯罪所依据的上游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最终,2023年8月,检察官采纳了储博刚律师的法律意见,对DX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储博刚律师在处理此类证据问题时,会重点查阅侦查机关是否已提供确实证据证明上游犯罪已查证属实,同时进行全面的法律与案例检索,抓住案件可辩护重点进行阐述,并主动积极地与案件承办人沟通案情。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