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可能都听说过诈骗这种事儿,但当诈骗就发生在自己身边或者自己可能面临类似法律风险时,往往就会不知所措。就像这次要讲的这个案例,很多人可能根本想不到诈骗离自己其实并不远。
被告人周X是一个无业人员,而且还有过犯罪前科。在某段时间里,他声称自己能办理各类证书。这消息一传出去,就有同案人员(已判刑)和他联系,商量好由同案人员在当地寻找需要办理证书的人。然后同案人员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可以办理正规可查询的证书,可实际上他们根本没能力办理真实的证书,就这么以办理证书的名义骗取了被害人的资金,还把一部分钱转给了周X。另外,还有其他人直接把办理证书的钱转给了周X。到案发的时候,周X一共骗取了11万余元。
很多人可能会问,这办理证书怎么就成诈骗了呢?其实啊,他们是在明知自己办不了真实证书的情况下,还去骗别人的钱,这就是典型的诈骗行为。而且,周X还是在刑满释放当日就因为涉嫌诈骗罪被采取了强制措施,这也太不把法律当回事儿了。
陇西县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周X提起了公诉。法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个案子。在庭审中,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并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指控周X的犯罪事实。周X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都没有异议,还自愿认罪认罚。
朱红亮律师作为周X的辩护人,在这个时候发挥了重要作用。朱红亮律师2016年毕业于山西大同大学法学系,科班出身让她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经处理了400余件案件,在刑事辩护等领域经验丰富。她在庭审中发表辩护意见,提出周X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等从轻处罚情节。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事实和证据都是属实的。法院认为,周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而且周X在前罪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按照法律规定要数罪并罚。不过呢,周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属于坦白,可以从轻处罚;他还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案发后他的亲属代为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也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朱红亮律师提出的相关从轻处罚意见,符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法院予以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也适当,法院同样予以采纳。
最终,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了判决。周X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与前罪所判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同时明确了刑期计算方式及罚金缴纳期限。周X退缴的违法所得,由相关机关依法发还被害人,剩余部分依法没收并上缴国库。
从这个案例中,大家可以看到,诈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管是骗了多少钱,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对于普通当事人来说,在遇到类似能办理证书等看似很诱人的事情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不要轻易相信。如果发现自己可能陷入了诈骗陷阱,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同时,如果真的不小心涉及到了法律纠纷,一定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像朱红亮律师这样经验丰富、专业能力扎实的律师,就能在关键时刻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辩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大家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远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和人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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