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一直是让人谈之色变的严重犯罪行为。一旦涉及毒品犯罪,往往面临着严厉的法律制裁。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可能不太了解在毒品犯罪指控下,嫌疑人是否还有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今天就通过王宏亮律师办理的一起贩卖毒品罪案件,来为大家揭开其中的奥秘。
王宏亮律师是山西君略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自2013年投身法律行业以来,已经有11年的执业经验。他深耕刑事及民商事领域,累计承办案件逾一千余件,尤其在刑事辩护方面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专精于刑事犯罪案件。他还是长治市律师协会诉讼仲裁调解委员会副主任、长治市律协协会行业监督委员会委员、长治市民事法务专业委员会委员,2022年还被长治市律协行业党委授予“优秀党支部书记”荣誉称号,2018至2021年被长治市律师协会评为“长治市优秀律师”,2025年被评为长治市优秀工作者。
这次王宏亮律师接手的案件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C向多人、多次贩卖毒品,共计多人十余次,属情节严重,应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一般人听到这样的指控,可能会觉得被告人C肯定要面临重刑了。但王宏亮律师没有轻易放弃,他仔细阅卷后发现了关键问题。指控的次数中包含了已被控制、未实际交易的未遂次数,而且被告人C具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情节。
在庭审中,王宏亮律师提出了核心辩护意见。首先,依法核减贩卖次数,将被告人被控制后未成功交易的部分依法认定为未遂,在量刑时予以从轻考量。这一点非常关键,因为未遂和既遂在量刑上是有很大区别的。其次,指出被告人C无任何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初犯和偶犯在法律量刑时是会被考虑从轻的因素。再者,强调被告人C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良好。如实供述可以体现被告人的悔罪态度。最后,说明家属积极代为全额退缴违法所得,愿意缴纳罚金,悔罪表现明显。这些辩护意见都是基于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的。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王宏亮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认定部分交易属未遂,结合如实供述、积极退缴违法所得等从轻情节,作出了轻量判决。被告人C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数千元;违法所得已全部追缴上缴国库;作案工具依法没收。在“多人多次”法定加重情节下,通过次数核减、未遂认定、全额退赃、认罪认罚,实现了显著从轻处罚,最大限度降低了刑罚。
从这个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王宏亮律师在毒品案件方面有着专业精准的判断。他熟悉毒品犯罪司法解释与量刑尺度,能够精准核减交易次数、区分既遂未遂,实现量刑减档。而且他会全面挖掘初犯、如实供述、全额退赃、自愿认罚等全部有利情节,把从轻情节用尽用足。在庭审质证时,他采取“轻罪轻刑”务实策略,效果突出。他以结果为导向,在法定情节严重的基础上,成功争取大幅从轻,缩短刑期,体现了专业辩护的实效。同时,他严格遵守毒品案件办理规范,协助退缴违法所得,推动案件从快从轻处理。
对于普通当事人来说,如果遇到类似的刑事案件,首先要保持冷静,及时委托专业的律师。在案件过程中,要如实向律师陈述事实,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如果存在从轻情节,一定要及时告知律师,让律师能够充分利用这些情节为自己争取权益。同时,要认识到犯罪行为的严重性,积极悔罪,争取从轻处罚。总之,在法律面前,每个人都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但也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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