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离职时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就像姚XX,他就陷入了一个看似无解的困境。姚XX从2013年开始就在某某小学做保洁工作,后来学校安排他和某某公司签订了两份劳务派遣合同,他还是在原来的岗位和工作场所继续工作。
然而,合同到期后,某某公司继续让他工作,却没有和他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后来,姚XX签署了一份离职证明,上面写着“双方权利义务结清、无任何债权债务纠纷”,可实际上他并没有得到任何经济补偿。
姚XX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申请了劳动仲裁。可仲裁的结果却不尽如人意,仲裁委只支持了部分二倍工资差额,驳回了他的经济补偿诉求。这让姚XX感到很绝望,难道签了那份离职证明,自己就真的拿不到应得的补偿了吗?
就在这时,姚XX找到了吴丽玉律师。吴丽玉律师是福建锦岑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她有着9年的执业经验,累计办理各类法律案件数百件,服务超3700人次,客户评分达满分5.0分。她深耕福州法律服务领域多年,熟悉本地各类案件司法惯例,在劳动争议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吴丽玉律师接受委托后,马上开始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她明确了本案的核心争议点,那就是姚XX签了“权利义务结清”的离职证明,却没实际拿到经济补偿,还能不能再主张相关权益。同时,她也梳理了劳动关系主体、工作年限、工资标准、未签合同期间等关键要点,并且预判到被告会以离职证明为由进行抗辩,提前就制定好了应对策略。
为了给诉讼打下坚实的基础,吴丽玉律师指导姚XX收集整理了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明、离职证明、仲裁裁决书等相关证据。她重点核实了劳务派遣安排的合理性、工作年限的连续性,还固定了姚XX未实际获得经济补偿的相关佐证,这样就能有力地反驳被告“双方权利义务已结清”的抗辩理由。
在庭审中,针对被告以“离职证明载明无债权债务”为由拒绝支付经济补偿的抗辩,吴丽玉律师精准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她明确指出,离职证明中“权利义务结清”的约定,是以劳动者实际获得相应补偿为前提的。在姚XX未实际获赔的情况下,这个约定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定补偿义务,成功突破了本案的核心法律难点。
同时,吴丽玉律师结合案件事实,明确了诉讼重点。一方面主张合并计算姚XX在两主体的工作年限,因为姚XX是非因本人原因被安排至劳务派遣公司,符合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规定;另一方面精准计算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数额,还主张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全程围绕“仲裁改判、足额获赔”的目标推进庭审。
最终,一审法院采纳了吴丽玉律师的观点,改判支持经济补偿。法院判令某某公司支付姚XX二倍工资差额8702.52元、经济补偿金34810.08元,某某小学对经济补偿金承担连带责任,姚XX共计获赔43512.6元,他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维护。
从这个案件我们可以看出,很多劳动者存在一个错误的认知,以为签了离职证明就不能再主张补偿了。但实际上,只要没有实际获得补偿,还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
对于普通劳动者来说,在签署离职证明等相关文件时一定要谨慎,要核实自己是否实际获得了相应的补偿。如果遇到类似的劳动争议,不要轻易放弃,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吴丽玉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帮助姚XX逆转了局面,也为同类劳动争议案件的维权提供了专业参考。所以,当大家在法律方面遇到问题时,不妨找像吴丽玉律师这样专业靠谱的律师,为自己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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