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有几页的起诉书,却让张雪意识到这起特大毒品犯罪案的棘手。公诉机关指控毕X1与他人共谋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涉案毒品净重4557.4克,建议在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幅度内量刑。
接案后,张雪迅速投入工作。她先是花了一周时间,仔细查阅了上千页的卷宗材料,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期间,她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毕X1,详细了解案件经过。为了核实证据,她打了十几通电话给相关证人,还向所里经验丰富的老律师请教辨认程序和证据瑕疵等问题。
庭审中,张雪围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瑕疵三大核心展开无罪辩护。她指出指控毕X1参与共谋的核心证据仅为同案余某的供述与辨认笔录,且供述前后矛盾,辨认程序也存在违法。同时,无证据证实毕X1与他人形成毒品交易合意、参与毒品交接等。她的辩护有理有据,让法庭上的气氛变得紧张起来。
经过多轮激烈的庭审辩论,法院最终审理认为,毕X1构成贩卖毒品罪,但在共同犯罪中系犯。法院采纳了张雪关于前科材料不予采信的意见,对其余辩护意见部分未予采纳。最终,被告人毕X1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
结案后,张雪在笔记本上写下:“每一个证据都可能改变案件走向,必须严谨对待。”这次经历让她在后续的刑事辩护案件中,更加注重证据的审查和分析。在之后的类似案件中,她都会先对证据进行全面梳理,找出其中的漏洞和问题,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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