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有三行的委托合同,开启了刘双律师首次独立办案的征程。2017年刚执业不久的他,接手了罗先生与某公司的劳动争议案。罗先生在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保,仲裁阶段其经济补偿金诉求未获支持。
接案:棘手难题初现
接案后,刘双发现案件存在诸多难点。双方对入职时间存在争议,公司称罗先生2018年4月入职,而罗先生认为是2018年8月。同时,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等诉求的证据也不够充分。刘双深知,要想为罗先生争取到权益,必须在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上做足功课。他查阅了大量劳动法律法规,尤其是关于劳动关系认定、工资标准、经济补偿金支付等方面的规定。
准备:细致调查取证
接案第3天,刘双开始收集证据。他与罗先生沟通,了解工作细节,获取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资料。同时,他还向其他同事调查取证,以证明罗先生的加班情况。为了确定罗先生的入职时间,他查阅了公司的招聘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经过一周的努力,刘双收集到了大量证据,但仍有一些关键证据缺失。他决定公司内部入手,通过与公司员工交流,获取了一些有利信息。
庭审:据理力争维权
立案后第15天,案件开庭审理。刘双在法庭上表现得沉着冷静,他依据收集到的证据,详细阐述了罗先生的诉求。对于入职时间,他指出罗先生在2018年6月至8月期间未为公司提供劳动,公司也未对其进行管理和发放报酬,双方在此期间不存在用工关系,因此入职时间应2018年8月8日起算。对于经济补偿金,他引用相关法律规定,说明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罗先生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获得经济补偿。面对公司的反驳,刘双始终坚持自己的观点,据理力争。
结果:逆转判决胜诉
经过激烈的庭审辩论,最终法院采纳了刘双的观点。判决罗先生与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支付罗先生工资、经济补偿金、二倍工资差额等款项。刘双成功为罗先生争取到了合法权益,逆转了仲裁阶段的不利局面。
后续影响:经验积累提升
这次办案经历让刘双深刻认识到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的重要性。在后续的劳动争议案件中,他都会更加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整理,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为当事人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持。同时,他也学会了在庭审中保持冷静,灵活应对各种情况,提高了自己的庭审能力。刘双律师自2017年执业以来,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已累计独立承办案件逾300件,在劳动争议、建工合同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此次案件的成功,也为他的职业生涯增添了一抹亮色。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