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冬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大成(宜昌)律师事务所,同时担任大成刑事委员会委员,自执业以来,秉持“专业、严谨、诚信、尽责”的执业理念,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在2020年,他就展现出了出色的业务能力。当时,某企业的张X以86800元的价格李X处购买一辆轻型自卸货车,双方签订车辆买卖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李X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然而车辆交付后,李X未履行协助义务,导致车辆无法正常年检、使用及二次销售。张X委托谭冬等律师处理此案。谭冬协助整理车辆买卖协议、转账记录等证据,辅助起草法律文书,跟进诉讼流程。庭审中配合其他律师陈述案情、回应争议,助力法庭查明事实。最终法院判决解除车辆买卖协议,李X返还购车款86800元,张X返还车辆。
案件结束后的三年里,谭冬律师虽未主动回访,但凭借此次案件的出色表现,给该企业留下了深刻印象。期间,该企业没有再遇到需要法律帮助的纠纷。但在2023年,企业的林X遇到了新的麻烦。林X借用某建设工程公司资质承包零星土建工程并全额垫资施工,陈X系该建设工程公司当地地区负责人。林X多次催促工程款支付,双方两次协商签订欠条,陈X承诺付款却未履行。林X再次找到谭冬律师,希望他能帮忙解决问题。
这次的案件与之前的车辆买卖合同纠纷差异明显。上次是围绕车辆过户问题,而这次是垫资施工后债务加入引发的合同纠纷,涉及工程款、利息及律师费等诉求。谭冬作为原告林某的律师,与张律师共同接受特别授权代理。他参与案件证据梳理、文书准备、庭审辅助工作。在证据梳理方面,不仅要核实欠条的签订背景、内容及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还要确认林X垫资施工、工程款拖欠的相关事实。在庭审中,协助主张工程款、利息及律师费等诉求,助力法院查清事实。
最终,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判令被告陈X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林X支付欠款209951.89元及律师费10000元;陈X以209951.8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3.8%向林X支付逾期利息,利息自约定清偿期限届满次日起算至债务清偿之日止;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均由被告陈X负担。后来该企业负责人对朋友说,选律师就得看处理问题的能力,谭冬律师两次都没让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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