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某与黄某经亲戚介绍相识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然而黄某在金某产后前往红灯区,还擅自转移资金、沉迷充值打赏、变卖金手镯,借网贷骚扰金某。金某于2024年8月起诉离婚被驳回,此后双方持续分居。金某再次委托律师起诉,诉求包括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承担等。在法律上,对于这种存在多次过错且二次起诉离婚的情况,如何认定感情破裂以及财产债务的划分存在一定难度。《民法典》虽有相关规定,但具体到本案的复杂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证据来判断。
乐迪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系统整理了黄某多次过错行为的证据,为感情破裂提供事实依据。针对二次起诉离婚,准确把握“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的规定,结合双方分居已满2年的事实,为离婚请求奠定基础。同时,协助金某梳理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明确区分黄某个人债务。在诉讼过程中,积极与法院及对方沟通,推动调解,建议金某在保障核心诉求的前提下适当放弃部分诉请。
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同意离婚,子女分别由双方抚养且互不支付抚养费,双方均享有探视权,房产另行协商,金某放弃其余诉请。与最初的诉求相比,虽然金某放弃了部分财产及债务分担的诉请,但成功解除了痛苦的婚姻关系,实现了子女抚养的合理安排。
结合湖北黄石地区办案经验,在婚姻家事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至关重要。像本案中律师通过整理黄某的过错行为证据,为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准确把握法律规定,灵活运用调解策略,能够在保障当事人核心权益的前提下,高效解决纠纷,避免诉讼周期长和矛盾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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