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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开设赌场充值超10亿,律师为被告争取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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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0 · 145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胡雨薇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9年
律所: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101201711209911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911097553
代表案例:2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团队主办律师,八年执业经验,擅长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民事案件以及商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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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起特大网络开设赌场案中,平台充值总额超10亿,营利达5941万余元。被告巢某面临实刑风险。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胡雨薇秉持坦诚相待、不辜负信任的执业理念,精准定位巢某“从犯”地位,强调“自首+退赃”情节。最终,巢某获缓刑判决,避免了实刑。
网络开设赌场充值超10亿,律师为被告争取缓刑

2019年下半年,刘某某和李某某合作开发运营一款语音社交APP,该平台设置了多种概率游戏,用户充值参与,平台从中获利。巢某某负责平台招商引资、落户协调等事宜。经司法鉴定,平台充值总额超10亿元,营利达5941万余元。公诉机关以开设赌场罪对巢某某等人提起公诉,认为其行为情节严重。在这类案件中,如何准确区分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是认定罪责的关键。而且,法律对于开设赌场罪的认定和量刑有明确规定,但具体到每个案件,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参与程度等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判决结果。

接受委托后,胡雨薇律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她首先围绕巢某某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展开调查。胡律师发现,巢某某并非平台的实际运营者和决策者,未参与概率游戏的设计、推广或资金管理,其行为在整体犯罪活动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同时,巢某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符合自首条件。此外,巢某某无犯罪前科,主动退缴违法所得350万元,认罪态度良好。在庭审中,胡律师结合证据,客观陈述巢某某的实际参与范围,强调自首、退赃、从犯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争取法庭对巢某某适用缓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巢某某系从犯,依法应减轻处罚;其构成自首,可减轻处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巢某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再犯风险,法院决定对其适用缓刑。最终判决巢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其退缴的违法所得二百二十四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与公诉机关最初可能主张的实刑相比,巢某某获得了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结合北京办案经验,在办理此类刑事案件时,证据收集和固定至关重要。律师要善于从案件细节中挖掘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如本案中通过收集巢某某未参与核心运营的证据,证明其从犯地位。同时,对于法定从轻、减轻情节,要准确把握并充分运用,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此外,在庭审中,要客观、清晰地陈述观点,结合证据进行有力辩护,这样才能在司法实践中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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