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万借款,经诉讼调解确认债权后,却因债务人离婚转移财产难以追回。接手此案的李海燕律师,执业15年,擅长婚姻家事、强制执行等领域。
本案原告张萍委托李海燕律师代理,被告为刘刚,第三人系陈强。陈强在与刘刚婚姻存续期间向张萍借款15万元,原告经诉讼调解确认债权后,陈强未履行还款义务并离婚转移财产。原告为实现债权,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刘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刘刚辩称未签字、不知情、已离婚,不应承担责任。
李海燕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始梳理案件关键事实。她固定了微信聊天记录、借条、转账凭证、婚姻登记信息、法院调解书等核心证据,尤其以微信沟通记录为突破口,论证刘刚对债务知情并构成事后追认。在申请恢复原调解书强制执行的同时,依法提起夫妻共同债务确认之诉。
庭审中,刘刚一方质疑自己未签字且不知情,不应承担责任。李海燕律师依据民法典及夫妻共同债务相关司法解释,围绕债务发生时间、刘刚追认意思表示、共同债务认定标准展开充分辩论,反驳被告抗辩理由。她指出,借款发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刘刚通过微信对债务知晓、询问利息并表达催促还款,构成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追认。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案涉15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为陈强与刘刚的夫妻共同债务,刘刚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李海燕律师协助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成功追回全部借款本息。
李海燕律师在处理此类证据问题时,会先全面梳理案件关键事实,固定各类核心证据,再以关键证据为突破口进行论证。同时,在庭审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围绕争议焦点展开充分辩论,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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