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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6万成“生活费”?关键证据锁定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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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0 · 166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毕晓娜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661人 执业4年
律所:甘肃天问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201202211458580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152058198
代表案例:10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从业至今,办理大量案件,最大化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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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转账6万元,被告却称是“生活费”,这一主张能否成立?毕晓娜律师在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面对被告的无据抗辩,全面梳理微信转账记录、关联案件文书等核心证据,论证被告收款无合法依据,最终助力委托人全额追回6万元款项。其证据思路聚焦于法定构成要件与关键证据的结合。
转账6万成“生活费”?关键证据锁定不当得利

6万元转账,在被告口中成了“生活费”,委托人多次催要无果。接手此案的毕晓娜律师,自2022年执业以来,深耕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事等领域。

本案是一起因不当得利引发的款项追索纠纷,原告是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被告是案外公司原员工。原告方工作人员因前期合同沟通,陆续向被告转账6万元,约定作为合同相关款项交付,但被告未将该款项转交案外公司。后来,原告因买卖合同纠纷被案外公司起诉,经法院审理及二审调解,原告已另行向案外公司支付违约金等款项,此前支付给被告的6万元便丧失了合法依据。然而,被告却以该款项是原告自愿支付的生活费为由,拒不返还。

毕晓娜律师接手案件后,全面梳理了微信转账记录、关联案件一审判决书、二审调解书、被告劳动关系证明等关键证据,紧扣《民法典》中不当得利的规定开展代理工作。庭审中,被告坚称案涉6万元为生活费,但无法提供任何双方约定支付生活费的证据,还刻意删除微信转账原始记录,且无法合理解释该行为。

毕晓娜律师当庭指出,被告与原告无合同及劳动关系,无权收取生活费,关联案件一审判决未生效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被告收取6万元无法律及合同依据,已构成不当得利。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毕晓娜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被告抗辩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判令被告全额返还6万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毕晓娜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会紧扣法定构成要件,全面梳理各类关键证据,通过严谨的法律论证和扎实的证据梳理,来证明当事人主张的合理性,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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