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里白纸黑字的财产分配,却因离婚冷静期内的银行取现行为再生波澜。接手此案的赵一律师,自2021年执业至今,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事等领域。
这是一起原告庞女士与被告郭先生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庞女士要求被告返还自己的陪嫁物品、分得夫妻共同财产、返还借款并承担诉讼费。庞女士最初掌握的证据有陪嫁财产清单、郭先生农业银行和XX银行的交易明细、自己的诊断病历、离婚协议书、微信转账凭证截图等,但缺少陪嫁物品购买发票等关键证据。
赵一律师介入后,着重对郭先生的银行交易明细进行分析。在庭审中,被告郭先生辩称陪嫁财产清单中的部分物品是自己购买,被褥已被女方拿走,电器等已损坏,摩托车被女方卖废品,沙发等也是自己购买;还称银行卡中的钱是为治疗儿子脚伤取出,并非转移财产,原告的转账是替弟弟还款。赵一律师则指出,被告虽称取现用于儿子就诊,但未举证证明就诊花费金额,且取现行为在离婚冷静期内多次发生,应认定为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郭先生支付原告庞女士财产分割款及诉讼保全费,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赵一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会优先核查银行流水等关键证据,注重分析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通过对证据的细致审查和合理运用,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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