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商事纠纷领域,合同、劳动争议、金融借款等案件的攻防难题频出。江西吉安的郭子浩律师,自2022年执业以来,主要服务企业及政府单位,专注于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领域。
曾有原告曾某与被告廖某合伙承包水电安装工程,项目结束后,曾某拒绝与廖某清算,且账目在廖某手中,曾某起诉后一审被法院以未经清算为由驳回诉请。曾某找到郭子浩律师沟通上诉事宜,郭律师审查发现原一审诉讼方案对曾某不利,便未坚持上诉,而是另案起诉。但一审法院依旧以未经清算驳回请求。郭子浩律师坚持上诉,二审法院认定一审基本事实不清、裁判错误,将案件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郭子浩律师充分阐述己方观点,一审采纳其观点支持了诉讼请求。被告不服上诉,郭子浩律师坚守抗辩立场,强化证据与法理逻辑,最终二审驳回对方上诉,曾某取得最终胜诉,且全部执行到位。从这个案件可以提炼出办案思路:当原诉讼方案不利时,及时调整策略,另辟蹊径;在后续诉讼中,要坚持正确观点,强化证据与法理逻辑。
另一起行政协议纠纷中,原告某公司与被告某水利部门签订租赁合同,被告单方解除协议致原告重大损失,双方就补偿金额无法协商一致,原告起诉索赔2000万余元及利息。郭子浩律师接受委托后,与原告多次沟通交流并前往案涉水库现场勘察。经仔细研判,他认为案涉协议性质为行政协议。庭审时,郭子浩律师据理力争,庭后与被告及政府相关部门长达数月沟通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支付补偿款1400余万元并支付到位。
在合作协议纠纷中,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乙公司未履行义务,甲公司解除合同后,乙公司起诉索赔50万元,甲公司反诉解除协议并要求返还备用金50万元。被告乙公司委托郭子浩律师等代理本诉及反诉。法院主持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确认协议解除,甲公司交付设备及软件,放弃50万元赔偿请求,本诉被实质驳回,反诉目的基本实现。
郭子浩律师在处理这些民商事案件时,面对不同的纠纷,会先仔细审查案件情况,调整诉讼策略,在庭审中据理力争,庭后积极沟通调解,始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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