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开始执业的王策律师,在辽宁大连深耕公司领域,主要服务施工企业、中小制造公司等客户。在合同纠纷、劳动争议案件等领域,常见的攻防难题是证据的收集与梳理、法律关系的界定等。
在2019年的一起仲裁案件中,王策律师作为申请人WJD的委托代理人参与其中。申请人称在2016年3月29日与四被申请人签订《借款担保合同》,约定XX、TXX借款100万元,SJP、WXQ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申请人依约放款,被申请人到期未还。仲裁请求包括偿还本金及利息、支付逾期利息、赔偿律师费、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以及承担仲裁费。然而,四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案件缺席审理。王策律师在庭审中,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充分的证据准备,向仲裁庭阐述了借贷关系和担保关系的合法性。他指出合同合法有效,申请人已履行放款义务,被申请人构成违约。最终,仲裁庭支持了王策律师的观点,裁决被申请人XX、TXX偿还借款本金100万元,支付利息及逾期利息,赔偿申请人律师费5000元,被申请人SJP、WXQ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付责任。这起案件体现了王策律师在处理合同纠纷时,面对被申请人缺席的情况,依然能够通过准确的法律分析和证据组织,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利益。其办案思路是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坚定地依据法律规定主张权益。
另一起案件是不当得利纠纷二审案件。上诉人QTT因与被上诉人ZXX、XXX、原审被告XXX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王策律师作为QTT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精准论证工程款归属逻辑。他指出案涉工程由QTT与XXX实际承揽施工,与被上诉人无关,工程款属承揽人报酬,非挖掘机孳息,一审仅以挖掘机归被上诉人所有即判令返还,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二审法院审理查明后,采纳了王策律师的观点,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原审被告XXX返还被上诉人施工款173000元及利息,驳回被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这起案件再次展示了王策律师在复杂法律关系中的精准判断和有效辩护。这种通过深入分析法律关系和证据,找到案件突破口的思路,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都具有可迁移性。
在处理这类合同纠纷和不当得利纠纷等案件时,王策律师通常会先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和相关证据,明确法律关系和争议焦点。然后,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整理,在庭审中准确表达观点,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他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公司领域的法律事务中为客户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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