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某、乙某看到被告丙某依旧没有按照调解协议的要求复工建房时,他们才真切地感受到这场合作建房纠纷带来的绝望。甲某、乙某是某县文化路北侧一宗综合用地及住宅用地的合法使用权人,地上原有房屋经鉴定为C级危房,具备重建规划审批基础。2020年,他们与丙某签订《联合建房协议》,满心期待着能建成新的房屋。然而,事情并未如他们所愿。双方后来又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被告出资建设地下室,完工后归被告所有。可被告拆除原告原有房屋并建成地下室后,却无故停工,这让甲某、乙某的生活陷入了困境。
2023年,双方在诉讼中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应于2023年12月30日前复工建房,若逾期未开工,案涉地下室归原告占有、使用、收益,作为弥补原告房屋拆除、租金、可得利益等全部损失。但被告再次违约,甲某、乙某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这关键时刻,他们找到了河南博涛律师事务所的李珂律师。李珂律师执业已有11年,执业证号为14117201610704046,服务于河南-驻马店地区。他毕业于河南科技学院,法学本科学历。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500件,在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刑事辩护等领域都有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专精于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案件,同时在赠与合同纠纷、婚约彩礼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
李珂接受委托后,凭借3500余起案件的经验,全面梳理土地权属、规划审批、多份协议及违约证据。他精准锁定协议效力、地下室归属、违约补偿三大争议焦点,制定了清晰的诉讼策略。曾经处理过众多复杂案件的经历让他知道,只有抓住关键问题,才能在诉讼中占据主动。
庭审中,针对被告多项抗辩意见,李珂结合《民法典》《建筑法》相关规定,有力论证被告无资质致合同无效、根本违约应承担补偿责任,以及地下室权益应归土地使用权人的核心观点。他完整呈现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用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委托人据理力争。
最终,法院审理后认定联合建房相关协议因被告无建筑资质无效,但支持原告关于地下室权益的核心诉求,判决案涉地下室归原告占有、使用、收益,作为被告对原告各项损失的弥补,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按比例分担。委托人的核心权益得以实现。
李珂律师始终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从咨询解惑到案件办结,全程亲力亲为,耐心倾听委托人的诉求,细致梳理案件脉络,结合委托人的实际情况,量身定制高效便捷的解决方案。在这次合作建房纠纷案件中,他用专业和负责为委托人挽回了损失,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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