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河南某商贸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看到账户里迟迟没有收到剩余的租赁费用时,他才意识到这次的合同纠纷远比想象中棘手,公司的资金流转也因此受到了严重影响,一种绝望的情绪开始在心头蔓延。
原告河南某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郑区信息电商业园项施(第二标段)随车租赁合同》。合同明确约定原告按台班式向被告提供租赁设备,总租赁费达592000元。原告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但被告仅仅支付了351800元,剩余240200元却一直拖欠未付。这对于原告公司来说,无疑是一笔不小的损失,不仅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营,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的连锁反应。
在这种困境下,原告决定寻求法律帮助,他们找到了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的韩蕊律师。韩蕊律师于2022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她毕业于沈阳师范大学,是硕士研究生学历,并且拥有英语6级和企业合规师证书。在从事律师工作前,她曾在基层法院刑庭工作过,有着较为丰富的刑事法律工作经验。作为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团队负责人以及郑州市律缬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韩蕊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继承等领域。
接手案件后,韩蕊律师凭借多年承办各类案件的经验,仔细审查了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她发现合同中对于租金支付的时间和方式虽然有明确约定,但在一些细节方面存在模糊之处,这也给被告拖欠租金提供了可乘之机。曾经在基层法院刑庭工作的经历让她知道,在处理这类合同纠纷时,必须要精准把握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韩蕊律师深入研究了案件的具体情况,收集了原告按约履行合同义务的相关证据,包括设备租赁记录、台班结算单等。在与被告进行沟通协商的过程中,她始终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向被告阐明其拖欠租金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她也积极倾听被告的意见和诉求,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在法院的主持下,韩蕊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调解技巧,与双方进行了多轮的沟通和协商。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于2025年1月24日前向原告支付租金240200元(以可转让的供应方支,贴息费由原告承担);如逾期未付,需支相;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韩蕊律师秉持着“以法为盾,以理为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始终将客户的利益放在首位。在整个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她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客户制定了个性化的解决方案,成功破解了合同争议,明晰了权责边界,最大限度地挽回了原告的损失。这次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体现了韩蕊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也为类似的合同纠纷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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